哈嘍大家好,近日網絡上出現了一段李亞鵬的錄音,李亞鵬自訴:“已經無路可走了,需要我跪下趴下都可以,項目基本上是停滯狀態,”
消息一出滿地譁然。
3月16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知名藝人李亞鵬被控“欠債4000萬元”一案作出重審判決,李亞鵬和其兄
李亞煒
向北京泰和友聯投資有限公司支付4000萬元及利息,駁回泰和友聯公司其他訴求。
大家會説這不是李亞鵬前幾年的欠債風波嗎怎麼又再一次的出現了?確實,這場官司經歷的時間是好幾場官司之和,原因在於,李亞鵬這個官司,把法律上能走的途徑都走了一遍,而且,現在是在走第二遍!一般的訴訟,經過一審、二審就完了,但為了避免二審錯判,《民事訴訟法》還專門設置了再審程序(只是再審啓動的條件比較苛刻),李亞鵬這個案子,雖然一審二審都敗訴了,但其成功啓動了再審程序,按理説,整個訴訟流程到這裏算是一遍走完了。
李亞鵬和王菲結婚到生子再到離婚基本上淡出娛樂圈了,自己選擇了從商道路,李亞鵬從商之路並不是一帆風順,簡單盤點一下李亞鵬從商多年走過的路、賠過的錢。
99年,創辦雜誌《婚禮》,因為刊號出了問題,雜誌的收購被迫中止,失敗了;
00年、04年、07年,三次成立影視文化相關公司,都因為各種原因,賠本倒閉;
在一線城市開了多家酒吧,最後沒有一家店存活超過3年;
之後涉足房地產,投資35個億給“麗江藝術小鎮”,最後倒欠別人4000萬......
很多人都知道,李亞鵬早在多年前也是一度炙手可熱的男演員,然而李亞鵬放棄了演員身份,選擇踏入商圈。
但是這些年的從商之路缺一直不理想“生意失敗”,漸漸成了李亞鵬身上一個再難撕下的標籤。
李亞鵬曾説,自己對金錢沒有概念,把拍戲賺來的錢用於商業投資,是因為興趣使然,因此有人分析,李亞鵬生意總是失敗的原因,和他個人過於理想主義、不在乎錢有關。
如今很多人都喜歡強調,“錢生錢”遠比白手起家來得容易,但這世上其實沒那麼多容易賺的錢。
錢多,有能力,賺錢是更容易,可倘若錢多,沒能力,虧起來也可能慘不忍睹,各行各業都有不為人知的辛苦,錢真的沒有看起來的那麼好掙,作為平凡人,先做好能力範圍內的事情,再一步步修煉能力,提升認知,才能走得更穩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