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護湖愛鳥”不吃虧能受益

春暖花開,候鳥北飛。隨着氣温逐漸回暖,鄱陽湖越冬候鳥陸續踏上北歸之旅。

鄱陽湖是我國最大的淡水湖、國際重要濕地。今年1月初,省林業局組織開展的環鄱陽湖及五河流域越冬水鳥同步調查結果顯示:截至1月9日,鄱陽湖區及五河流域監測到越冬水鳥突破80萬隻,其中鄱陽湖區越冬水鳥79.4萬餘隻,同比增長25.3%。

良好的濕地生態系統和豐富的水鳥資源,造就了鄱陽湖最美的人鳥和諧共生景觀。在這背後,離不開湖區12個縣(市、區)、700餘萬百姓長期以來為守護“母親湖”的默默付出。

春耕備耕正當時,檢修農機、犁田、修渠,在鄱陽湖畔規模化種植已經15年的永修縣九合鄉種糧大户唐安江,最近又開始忙碌起來。他承包了400多畝良田,其中一半與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大湖池僅一堤之隔。

湖濱地區土地肥沃,但之前也給唐安江帶來了煩惱,每年都有不少的稻田成了候鳥的“食堂”。“有的稻田撒在田裏的種子被野鴨吃個精光,有的稻田收割前成羣的大雁又把稻穗啄得七零八落。”唐安江舉例説,去年,晚稻有近200畝稻田收成減半,有10多畝幾乎絕收,損失達6萬多元。

“誰保護、誰受益,誰受損、補償誰。”從2014年起,鄱陽湖沿湖地區的南昌市新建區、九江市永修縣和星子縣(現廬山市)被列為中央財政濕地生態補償試點縣(區)。2018年,我省出台《鄱陽湖國家重要濕地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對候鳥遷飛路線上的重要濕地因鳥類等野生動物保護造成損失給予的補償支出。

省社會科學院發展戰略研究所所長李志萌向記者介紹,鄱陽湖是長江流域的一個重要湖泊,鄱陽湖的水質直接關係着長江的水質。為確保“一湖清水”入長江,我省在全國率先實施了覆蓋全境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十三五”期間,共籌集分配補償資金141.49億元。2020年,鄱陽湖點位水質優良比例為41.2%,上升35.3個百分點;總磷濃度為0.058mg/L,下降15.9%,鄱陽湖水質持續改善。

然而,由於全球氣候演變、江湖關係變化等原因,鄱陽湖生態環境面臨新情況新問題。

去年底,省生態文明研究院組織省直相關部門深入部分湖區市縣調研。各地近年來為鄱陽湖水質改善,候鳥、濕地、江豚保護及禁捕退捕等做了大量工作,投入了大量資金,希望能夠提高生態補償標準、擴大補償範圍,讓鄱陽湖保護能更加可持續。

“不能讓保護者吃虧,更不能受窮。”全國人大代表、江西財經大學環境與貿易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認為,為了守護鄱陽湖“一湖清水”、鳥翔魚躍,湖區羣眾作出了犧牲,應加大對湖區的生態補償。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李秀香提交了兩份建議,分別是《關於國家層面建立“人鳥爭食”補償制度的建議》《關於十年禁漁期鄱陽湖亟需生態修復的建議》。

2021年6月,國家發改委出台《關於加快推進洞庭湖、鄱陽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要求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把加快推進“兩湖”流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制定細化實施方案,落實各方責任,完善配套措施,規範合理使用各類補償資金,確保“兩湖”流域保護和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今年1月,省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深入推進鄱陽湖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建設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建立以鄱陽湖區為核心、涵蓋全流域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省生態文明研究院有關人士表示,國家層面已經明確,在安排相關領域中央預算內投資時適當向“兩湖”流域傾斜。同樣,省級層面也將向湖區縣(市、區)加大在生態補償資金、重大公益性項目、綠色金融等領域的支持力度。比如,聚焦鞏固提升鄱陽湖生態功能,規範和完善鄱陽湖濕地生態效益補償項目管理,擴大補償範圍,爭取更多各級補償資金;加大對鄱陽湖區污水處理、垃圾發電、節能減排等生態環保領域基礎設施項目金融支持;優先支持鄱陽湖區建設高標準農田,完善高標準農田建後管護措施,提升農田生態功能;探索在鄱陽湖區建立農藥化肥減量增效激勵機制,保護農業生態環境。

隨着新的利好政策逐一落地,鄱陽湖保護必將迎來更美好的春天,也必將激發像唐安江這樣的湖區羣眾護湖愛鳥的長久熱情。

本報首席記者鄭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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