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際金融報
因要求商户“二選一”,餓了麼被聯名舉報一事還尚未平息,相似的套路又在電商界重演。
日前,上海眾旦(愛庫存)突然對外發布關於抵制唯品會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聲明,稱近期不斷有商家反饋,唯品會明令要求商家不得與愛庫存繼續合作,強令商家下架在愛庫存上的所有商品與活動,並對商家商品進行日常巡檢,一經發現在愛庫存上繼續有售,唯品會即對商家進行通告懲戒,甚至直接下線商家在唯品會上的所有在售商品,該行為讓廣大商家蒙受了嚴重損失。因此,要求唯品會立刻停止“二選一”行為。
隨後,《國際金融報》記者就此事向唯品會方面進行求證,但對方回應稱:“不屬實。”
對於不太使用微信平台購物的消費者而言,愛庫存或許仍是個陌生的名字,至少相較2008年成立的唯品會而言,發展時間尚短的愛庫存在知名度和用户數量上與唯品會還有一定的差距。
這場在旁人看來“勢不均力不敵”的“二選一”戰爭究竟是怎麼回事?為此,《國際金融報》記者展開了調查。
1 被口頭要求“二選一”
“入駐唯品會有六七年,2018年入駐的愛庫存。不過,今年7月初沒有繼續入駐愛庫存了。”商家李林(化名)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談及沒有繼續入駐愛庫存的原因,李林表示,這是應唯品會的要求。他説,唯品會方面管理其品牌的相關負責人曾給出過口頭上的暗示,若品牌繼續在愛庫存上出現,有可能會導致兩種情況:要麼合同不能續簽,要麼資源限流。
商家張凱(化名)也接到了相同的警告。他無奈地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我們是8月上旬下線了愛庫存。因唯品會那邊的人找到我們,再三警告,如果再上線愛庫存就下線我們在唯品會的店鋪。”
據商家們所述,唯品會大約從今年8月初開始強制性要求平台商家在愛庫存和唯品會之間“二選一”,並表示,如果商家不服從要求,則會下架商家在唯品會的店鋪,中止與商家的合同等。
彼時,愛庫存方面剛剛宣佈進行品牌升級。據瞭解,愛庫存於8月6日宣佈企業全新升級為夢餉集團,升級後,夢餉集團旗下涵蓋餉店、愛庫存等業務。
夢餉集團公關中心總經理康健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就在那個時間段前後,大量的商家反饋稱,自己接到了唯品會工作人員的電話,要求“二選一”,如果商家不能達到唯品會的要求就會強制下架,終止合作。“其實之前他們(唯品會)也都一直有這種行為,今年3月-5月,我們就陸續接到商家這方面的電話,但那個時候並沒有那麼全面,且態度也沒有那麼強硬。現在已經是一種比較極端的‘二選一’了”。
最初,李林也以為這只是兩個平台之間的又一次“小摩擦”。
他告訴記者,早在去年,兩個平台間就發生過類似的矛盾,因此一開始,他並沒有將唯品會方面的警告當回事。“原以為‘只是形式上走一下’,比如這個檔期先下架不做了,後期可以又慢慢恢復常態”。
然而,事情的發展出乎李林的意料。李林曾嘗試性地在愛庫存上架了兩次,第一次剛上架就被唯品會發現,第二次上架後也很快被迫下架。李林懷疑,唯品會或有部門在實時監控商家動向。對此,他很是無奈:“我們在唯品會的體量做得太大了,不得不妥協。”
事實上,與李林一樣,即便唯品會並沒有給出書面的“二選一”協議,但眾多商家在面對這一要求時均處於相對弱勢的一方,只能吃悶頭虧。按照商家們的説法,“我們現在是壯士斷腕,捨棄愛庫存並不會導致公司倒閉,但如果和唯品會終止合作,公司就會面臨直接倒閉的可能。”
2 商家庫存壓力難解
即便在“二選一”的情況下,不少商家為了生存選擇了唯品會,但是對於庫存壓力較大的商家而言,愛庫存的重要性並不低。
互聯網觀察者、商業江湖創始人盧華磊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雖然唯品會根基相對深厚,且直接面向廣大C端用户,近年來也從特賣會模式轉型日銷平台,商家在入駐平台後能夠獲得較好的銷售體量,但由於配貨週期慢、資金回收慢,時間線拉得很長,使得商家的庫存壓力非常大,因此往往亟待尋求一個能夠幫助清理庫存的平台。
愛庫存對於商家來説,就是這樣一個存在。
李林向記者詳細解釋稱,相比唯品會傳統的B2C模式,愛庫存的模式是S(supplier,供應鏈)2B(business,渠道商)2C(customer,顧客),供應商入駐平台,代購通過平台從供應商拿貨,再通過微信等渠道銷售給消費者。
談到愛庫存的優勢,張凱直言在於貨量大,資金回收快,配貨週期相對來説比唯品會更快。以顧客退換貨週期為例,愛庫存一週就能完成退換貨,唯品會則需要至少20天。因此,很多被庫存問題困擾的唯品會商家紛紛入駐愛庫存,將滯銷的產品以更低的價格通過特賣會的形式短時間大批量地售出。
“在服裝行業,庫存貨如果賣不出去直接就是虧錢。因為服裝比較講究流行趨勢,越壓庫存越不值錢。”李林告訴記者,“如果沒有這一出‘二選一’,那麼今年我們的貨幾乎可以在愛庫存實現正價清光,也就不會虧錢。並且,若能及時清掉庫存,我們能拿這些錢去採購、生產新品、銷售新品,所能帶動的後續效益是很大的;反過來,如果庫存無法及時清掉,不僅這筆週轉資金沒了,而且到明年售出就只能回本三分之一,此外還要佔用倉儲和人工等。這一正一反,就是很大一筆損失。”
3 唯品會在忌憚什麼
愛庫存在幫助商家緩解庫存壓力的同時,或也導致唯品會方面面臨商家和客户的流失。
在李林看來,價格是一個重要原因。他向《國際金融報》記者坦言,“同樣的品牌甚至同樣款式的產品,在愛庫存和唯品會的售價可能會相差很大。由於唯品會抽成約30%,愛庫存抽成約10%,以成本100元來算,商家在愛庫存上賣140元左右的衣服,在唯品會可能需賣到200元以上才能實現相同的獲利。”
李林直言,在愛庫存上,只要成衣質量相對不錯,價格又相對較低,滯貨率就會低,因此通常能夠形成一種良性循環。“如此發展下來,唯品會的商家都傾向於同時和愛庫存合作,慢慢地可能會導致唯品會商家和客户的流失”。
“唯品會和愛庫存相對來説是比較直接的競爭對手。”盧華磊向《國際金融報》記者指出,就此前的觀察來看,愛庫存和唯品會相似的一點是,兩家銷的貨是都是一些庫存、往季以及積壓的商品;不同點則在於銷售模式,唯品會更偏向於專攻消費者(C端),它把一些往季的貨直接賣給消費者,大家能以折扣的價格買到一些知名品牌的產品;愛庫存則是走所謂的“S2B2C”模式,平台把某一品牌的庫存拿下或者通過和品牌商的合作,將庫存貨品直接賣給一些帶貨人,也就是俗稱的“微商”“代購”,然後這些羣體再把貨賣給C端的消費者。
他認為,愛庫存模式最直接的一個優點在於,對品牌商而言,尤其是一些知名度比較高的大品牌,這樣的運作模式能夠避免將商品的價格直接暴露在公開的網絡平台上。品牌商不需要直接與消費者對接,所以消費者不會直接拿相對較低的“活動價”來和同品牌店裏的商品價格對比,因此對品牌的傷害沒那麼大。至於唯品會是否忌憚愛庫存,盧華磊目前尚不能判斷。
此外,愛庫存的品牌升級或又讓唯品會感受到了新的危機。
據瞭解,升級後,夢餉集團旗下涵蓋餉店、愛庫存等業務,其中餉店以去中心化的品牌特賣平台,基於超百萬店主,為消費者提供來自全球的大牌小价商品;愛庫存以國際化的庫存交易供應鏈平台更好促進集團的生態協同。
按照官方當時的説法,從為品牌去庫存切入到覆蓋全品類到全新升級,成立至今不到三年夢餉集團目前已擁有註冊店主超200萬,累計幫助10000多家品牌商銷售超2.5億件商品,各項營業指標連年數倍增長,被譽為上海在線新經濟“四小龍”。
康健強調,升級為“夢餉集團”後,品牌內涵已經發生變化,過去賣庫存貨,幫商家清庫存,現在很多產品可能是次新或是一些新品了,就不單單是一個庫存的概念。
在業內人士看來,夢餉集團在原有清庫存業務的基礎上,又開始謀求新品業務,這或讓唯品會產生了一些緊迫感。
4 或涉不正當競爭
對於商家所反饋的“二選一”問題,愛庫存在聲明中稱,唯品會的上述行為讓廣大商家蒙受了嚴重損失,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違背了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
愛庫存指出,商家的合法權益應當得到充分保障,特別是在當下國家倡導“六穩”“六保”,促進經濟復甦之時,平台方更應該對商家進行扶持,而不是設置障礙,更不應該漠視商家多渠道發展的意願。愛庫存支持商家對不正當行為説不,維護自身權益。
愛庫存還要求唯品會立刻停止“二選一”的錯誤行為,並向愛庫存和廣大商家、消費者鄭重道歉,用切實的行動維護公平競爭的環境,並保證今後不再發生類似行為。對於唯品會侵犯愛庫存、商家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愛庫存掌握了大量的有力證據,將保留採取進一步行動的權利。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特約研究員、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佔領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對於電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選一”,主要依據三部法律進行評判:首先是電子商務法,該法第三十五條禁止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利用服務協議、交易規則以及技術等手段,對平台內經營者在平台內的交易、交易價格以及與其他經營者的交易等進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條件;其次是反不正當競爭法,主要依據第二條一般條款來判斷這種行為是否違背誠信原則,是否有悖商業道德;再者就是反壟斷法所規定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2019年11月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組織20家電商平台企業召開規範網絡經營活動行政指導座談會,網監司、反壟斷局、價監競爭局相關負責人蔘加,並明確表態認為電商平台“二選一”行為違反了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的規定。
趙佔領認為,是否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主要根據反壟斷法進行判斷,具體包括三個步驟:其一,需要界定相關市場,包括相關商品市場和相關地域市場;其二,判斷經營者在該相關市場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如果具有二分之一以上市場份額,一般推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其三,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是否從事了法律規定的濫用行為,比如就電商平台要求商家二選一而言,主要看該行為是否屬於沒有正當理由而進行的限定交易行為。
“這個認定的門檻很高,唯品會不一定會被認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所以主要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和電子商務法進行判斷。”趙佔領還進一步指出,如果唯品會確實實施了“二選一”行為,不僅商家,其他電商平台也是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受害者,也可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