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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榮耀”成酒類商標被判無效 這些年作品名稱被惡意搶注的那些事

由 司徒元基 發佈於 科技

一份判決書讓“王者榮耀”的商標糾紛躍入眾人的視野。6月18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外通報了“王者榮耀”商標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案的一審結果,認定訴爭商標損害了遊戲作品名稱“王者榮耀”的在先權益。近年來,作品名稱被惡意註冊成商標而引發糾紛的事件屢屢出現,除了此次的“王者榮耀”外,“鐵臂阿童木”“小羊肖恩”等也曾陷入類似糾紛,這既讓作品擁有者強化了保護意識,也給那些想要藉助作品名氣而搭快車的經營者給予警示。

(圖片來源: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官網截圖)

“民告官”一審獲勝

在部分人的印象裏,“王者榮耀”指代的是騰訊推出的遊戲產品,但該名稱此前也由第三方註冊為酒類商標,由此引發一系列爭議。針對訴爭商標所引發的糾紛,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日前一審審結“王者榮耀”商標權無效宣告請求行政案,判決撤銷被訴裁定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裁定。

公開資料顯示,該案件的訴爭商標由貴州問渠成裕酒業有限公司於2015年11月申請註冊,核定使用在第33類“葡萄酒、白酒”等商品上。2018年6月,騰訊對訴爭商標提出了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以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沒有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訴爭商標的註冊未侵犯騰訊公司的著作權,亦未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為由,裁定訴爭商標予以維持。對此,騰訊不服該裁定,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經審理認為,“王者榮耀”作為遊戲作品名稱已為公眾所熟知,同時遊戲的周邊產品通常會涵蓋飲料、食品、日用品等多種商品,原告亦舉證證明已與麥當勞等合作開發了多種飲料等周邊,訴爭商標與《王者榮耀》遊戲作品名稱一致,構成標誌近似,容易導致公眾誤認為該白酒等商品是原告的商品或者與原告存在特定聯繫。此外,遊戲《王者榮耀》的上線日期早於訴爭商標的申請註冊日,第三人還申請註冊了多個帶有“王者榮耀”“王者”或“榮耀”字樣的商標,據此可以看出第三人申請註冊訴爭商標具有主觀惡意。

惡意搶注損害商業價值

騰訊之所以執着於通過法律渠道認定訴爭商標無效,與作品名稱存在一定商業價值有關。北京大學教授張頤武認為,“王者榮耀”已經成為超級品牌,從特定領域變成全社會都耳熟能詳的知名品牌與遊戲標誌,它的影響力已經超過一個具體的行業範圍,因而會對它周邊整體形成非常大的影響,如果名稱被別人註冊、搶注或利用了往往會對公司本身產生很大的損害。

而觀察遊戲《王者榮耀》推出的各類周邊及衍生品可以發現,往往一經推出便受到較高的關注,同時此前推出的逍遙遊鯤抱枕、Logo馬克杯和部分T恤產品,也曾一度出現上市後售罄的情況。對此,北京市東衞律師事務所律師邵男表示,“具有知名度的作品名稱,無疑也具有很高的商業價值,假若被他人註冊成商標,作為作品的出品方或版權方,必然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失,如作品衍生品的銷售,衍生服務產業的發展等。”

不只是“王者榮耀”,近年來也有其他多個作品名稱被第三方註冊成商標,並通過法律進行判定。以“鐵臂阿童木”為例,2009年12月,泉州市菲克體育用品有限公司提出訴爭商標“鐵臂阿童木”的註冊申請,核定使用在第25類“靴、運動靴、運動鞋”等商品上,對此手塚株式會社於2014年12月針對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最終該訴爭商標被認定為無效。除此以外,“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羊肖恩”同樣也出現過訴爭商標,最終被裁定宣告無效。

提前採取措施維護自身權益

儘管多個作品名稱在訴爭商標的糾紛中獲勝,但邵男表示,若要訴爭商標被判為無效,作品名稱也需要具備相關條件,“首先該作品一定要有較高的知名度,這應當是一個前提,也是推定搶注人惡意的一個重要依據。其次,作品名稱應當具有特點,能和作品形成對應關係,不能是指向特別模糊的一個名稱。此外,要具體分析涉嫌搶注的商標,標誌是否近似,是否會引人誤解,是否會造成混淆等,綜合考慮無效宣告成功的可能性。”

面對不時出現的惡意搶注事件,張頤武強調,商業利益保護和整體聲譽、影響力的保護很必要,對商標權有嚴格管理才能使社會正常、健康發展。對此,企業可以採取早註冊、早採取措施的方式來避免類似情況發生,也要早考慮到未來作品名稱可能會被別人所利用的可能性。

此外,北京高文律師事務所律師商家泉提醒,“不要覺得哪個作品名稱好,就直接拿來註冊商標,也不要覺得哪個明星、名人、電視劇中的角色等聽着好聽、知名度高,就去盲目註冊。註冊商標還是要堅持一個原創性,否則就會有被無效的風險。”

北京商報記者 鄭蕊 實習記者 楊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