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之家 8 月 2 日消息,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7 月 29 日,上海米哈遊天命科技有限公司與廣州火山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江蘇嘉趣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審法律文書公開。
原告米哈遊公司訴稱,《西風騎士團》是遊戲“原神”的宣傳圖。由火山湖公司運營的微信公眾號“新遊速遞工廠”投放的微信朋友圈廣告中,擅自篡改並使用美術作品《西風騎士團》的畫面,配以文字“次時代手遊,公測預約日韓暢銷大作,IMAX 級戰鬥,《雲上城之歌》iOS 火爆預約!”。點擊該廣告,展現手機遊戲“雲上城之歌-勇者傳説”的介紹頁面並引導用户進入 App Store 下載安裝遊戲“雲上城之歌-勇者傳説”,該介紹頁面中也同樣使用了經篡改的《西風騎士團》畫面。三七網絡公司和嘉趣網絡公司共同運營該款遊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火山湖公司的侵權行為恰恰對於資深玩家會造成混淆,誤以為《原神》與《雲上城之歌》有關聯,且被告火山湖公司經營範圍與原告有重合,故其侵權行為同時構成不正當競爭。
IT之家瞭解到,法院裁判,被告廣州火山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賠償原告上海米哈遊天命科技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共計人民幣 3 萬元。
股權信息顯示,廣州火山湖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為廣州三七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後者由三七互娛(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三七互娛網絡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