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視頻會員賬號是否合法?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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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共享經濟”風靡

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

其中存在的法律風險也需引起重視

聽説過“共享會員”嗎

“共享”視頻網站VIP賬號的行為

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

京小槌普法

這就帶你一探究竟

案情簡介

優酷信息技術(北京)有限公司(簡稱優酷公司)系某影片信息網絡傳播權的獨佔許可使用人。優酷公司發現,M公司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APP上有償提供涉案影片的在線播放服務。

M公司辯稱,其為用户提供的是“共享會員”服務,即M公司通過登錄購買的優酷公司VIP會員賬號,為其APP用户有償提供優酷公司VIP會員可享有的播放服務。M公司與優酷公司之間不存在競爭關係,其系合法購買取得優酷公司VIP會員賬號使用權,並無主觀過錯。涉案APP系通過“共享會員”服務實現對優酷公司VIP賬號的共享創新,系新型商業模式,既未擾亂優酷公司的正常經營活動,亦未損害優酷公司的利益,且也沒有因此獲利。

優酷公司認為,M公司的上述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的規定,故訴至法院,要求M公司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並賠償其經濟損失及維權的合理開支。

一審法院認為,M公司涉案行為不符合誠實信用原則和互聯網行業的商業道德,且損害了優酷公司的合法權益,造成了優酷公司交易機會的減少,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M公司賠償優酷公司經濟損失194.6萬元、合理開支5.4萬元。二審法院維持一審法院判決。

下面,説法時間到!

01

是否存在競爭關係

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立法目的在於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鼓勵和保護公平競爭,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狹義競爭關係的概念,競爭關係是指同業經營者之間的關係。所謂同業經營者,是指經營相同或者近似商品的經營者,而近似商品就是具有替代性的商品,即這些商品在功能或者用途上可以互相替代。

同時,隨着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進步,尤其是互聯網行業的出現和蓬勃壯大,在崇尚注意力經濟的互聯網經濟新模式下,用户注意力已經成為互聯網經濟中的重要資源和眾多網絡經營者的爭奪對象,並且隨着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深化,用户流量等資源也實現了在不同行業或產業間的交互融合,對用户流量等重要經營資源的爭奪也從同行業經營者擴展到非同業經營者。

因此,在新的經濟模式下,判斷經營者之間是否存在競爭關係,亦不應僅侷限於同行業經營者,只要雙方在具體的經營行為、最終利益方面存在競爭關係,亦應認定二者存在競爭關係。

具體到本案,優酷公司經營的是視頻網站及APP軟件,M公司經營的是與視頻播放相關的APP軟件,二者的主要業務均是面向網絡用户提供互聯網視頻服務,M公司主張二者之間不存在競爭關係,實難成立。

02

關於M公司涉案行為是否具有正當性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所規範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應當是指違反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擾亂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使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行為。

具體到本案,法院主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對M公司涉案行為的正當性進行考量:

一、主觀過錯

M公司作為互聯網行業的經營者,對於網絡視頻平台的經營方式和營利模式應當知曉,亦應知曉優酷公司為提供VIP會員服務承擔了支付版權費、對其他經營者分銷、轉授權合作等經營成本;同時作為優酷公司VIP會員,M公司對優酷公司VIP會員付費制度也是明知的,其仍實施涉案行為存在主觀過錯。

二、行為可責性

優酷公司在其VIP會員服務協議中對VIP會員賬號的管理和使用進行了明確限制,即“為保護您的會員賬户安全,避免共享密碼或泄露被盜,優酷VIP會員賬號僅限您個人使用,不允許轉借或租借他人;同一優酷會員賬號只允許您本人在最多5個設備(“設備”指包括但不限於個人電腦(PC)及移動電話、平板電腦(PAD)等終端設備,下同)上使用,且同一時間、同一賬號最多可在2台設備上使用”,而M公司在涉案APP中利用所謂的“共享”機制將優酷公司VIP會員賬號有償提供給普通用户使用,顯然破壞了優酷公司基於自主經營權對VIP會員賬號所做出的限制,具有不正當性和可責性。

三、不當奪取交易機會、

損害其他經營者合法利益

M公司在本案中通過登錄購買的優酷公司VIP會員賬號為其APP用户有償提供優酷公司VIP會員可享有的播放服務,使得普通用户無需向優酷公司支付VIP會員服務費即可通過涉案APP直接觀看VIP會員視頻資源,不僅干擾了優酷公司視頻網站的運營模式和營利方式,也使得優酷公司的交易機會、會員收入及用户流量等受到實質影響,直接損害了優酷公司基於VIP會員視頻服務所產生的經營收益,從長遠看,也將逐步降低市場活力,破壞競爭秩序和機制,阻礙網絡視頻市場的正常、有序發展,並最終造成消費者福祉的減損。據此,法院認定M公司涉案行為不具有正當性。

綜上所述,法院認為M公司涉案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京小槌提示

在當今互聯網極速發展的時代,“共享經濟”為人們的高效生活提供了極大便利,但其中存在的法律風險亦應當引起重視。

本案對認定“共享”視頻網站VIP會員賬號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進行了闡釋,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應當滿足的主客觀要件及具體認定方法進行了明晰,並再次強調了經營者在進行新的商業模式探索時,亦不應有違公平競爭、誠實信用原則和公認的商業道德,擾亂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

來源:“京法網事”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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