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拒絕圓房 女子無法滿足性需求鬧離婚
男子婚後拒絕圓房 妻子因不“性”福起訴離婚
近日,孫女士到法院起訴丈夫曹某,稱曹某與其結婚一年有餘,但一直拒不圓房,故要求與之離婚。昨天,記者從通州法院獲悉,法院經審理發現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可能,遂調解終結了二人的夫妻關係。
圖文無關
孫女士稱,她和丈夫於2013年6月經人介紹相識,兩人於2013年12月登記結婚,並在親戚鄰居的見證下舉辦了結婚儀式。婚後,曹某雖與孫女士共處一室兩個多月,但是拒不與孫女士圓房,經常晚上玩電腦、手機到深夜,然後自行睡下。孫女士因此與曹某產生矛盾,繼而雙方於2014年3月分居。
孫女士稱,雙方分居後,曹某竟然對周圍鄰居宣稱,由於孫女士有生理問題未能生育所以導致雙方產生矛盾分居。孫女士稱,她聽説上述謠言後,十分惱怒,故要求與曹某離婚。
在庭審中,曹某認可他與孫女士結婚一年有餘但是一直未圓房。對於未圓房原因,曹某辯稱,由於雙方結婚之前缺乏瞭解,“當時看走了眼,結婚後才發現孫女士並不是自己喜歡的人,所以一直未與其圓房”。對此,孫女士稱,雙方2013年6月份就經人介紹相識,確定男女朋友關係一段時間後才結的婚,如果曹某不喜歡自己完全可以不選擇和自己結婚。
雙方均認可夫妻感情破裂,沒有和好可能。通州法院對雙方當事人做調解工作,但雙方均堅持離婚。最終,通州法院解除了雙方的夫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