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糧倉有怎樣的儲糧技術,糧倉在當時扮演什麼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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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一直存在着人多地少的矛盾,糧食安全早已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2013年林甸糧庫的失火,給人們敲響了警鐘。在古代同樣重視糧倉的建設,糧倉在當時扮演什麼角色?具體結構是怎樣的?有哪些寶貴的經驗值得借鑑呢?
上圖_ 戰國糧倉曾出土了一個類似於齒輪的物件,此物是用來吊糧食
回答這一系列問題,必須從糧倉的建立入手,這樣才能得到系統全面的答案。糧倉出現的具體時間已不可考,《禮記·王制》稱: “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説明至少在周朝就有糧倉了。
1970年,洛陽發現了戰國中晚期糧倉遺址,共探明糧窖74座,呈現東西成行、南北成列的佈局。糧窖口大底小,深約十米,窖底有青膏泥、木板和穀糠等遺蹟,具有很好的防潮作用。窖頂高出地面,頂上覆瓦。洛陽戰國糧倉的發現,説明古代對糧食儲藏相當的重視。
上圖_ 楊廣(569年-618年),即隋煬帝
大力興修糧倉的統治者,首推隋煬帝楊廣。大業二年(606年),他下令在河南鄭州鞏義東南修建洛口倉。此地緊鄰黃河,丘陵密佈,土質乾燥堅硬,江浙出產的大米經大運河運抵洛口倉,再沿洛水逆流而上,供給洛陽,或者逆行黃河,直抵長安。
優越的水陸條件,使洛口倉在此後的11年間,“築倉城,週迴二十餘裏,穿三千窖,窖容八千石以還,置監官並鎮兵千人”,“積天下之粟”,當時洛口倉的容量達到2400萬石,摺合近30億斤,是隋朝建立的最大糧倉。
上圖_ 隋唐大運河 (黎陽倉、回洛倉、洛口倉、廣通倉)
儘管洛口倉規模巨大,但是唐朝統治者對此並不滿意。唐太宗李世民吸取了隋朝城外建倉而城內無糧的教訓,決心擴建洛陽城北的含嘉倉,這個始建於605年的糧倉,擴建後,東西寬600米,南北長710米,總面積達到了43萬平方米,共有倉窖287座,歷經隋、唐、北宋三朝,使用期限超過五百年。
含嘉倉的儲糧技術,科學合理,令人震驚。它的糧窖選擇在地勢較高的地點,這麼做有利於防潮。在挖窖過程中,窖壁用火烘乾,然後採取草木灰、木板、席、糠、席等五層防潮、保温、保鮮措施。“席子夾糠”儲糧法的好處在於糧食糧食不易發熱、發芽、腐爛。人們還在糧窖的封土上種樹苗,如果樹苗枯黃,表明窖糧發熱、發芽了。不僅如此,含嘉倉的管理制度也極為嚴格,《舊唐書》記載: “凡鑿窖置屋,皆銘磚為庾斛之數,與其年月日,受領粟官吏姓名。”在考古發掘過程中,也確實發現了“銘磚”,與史籍的記載完全相符。
上圖_ 隋唐含嘉倉遺址
《新唐書·食貨志》對含嘉倉存糧有着明確的記錄: “乾燥之地,粟可存九年,米五年,潮温之地,粟存五年,米存三年。”考古人員在160號窖發現的糧食,經過1300多年,仍然保留着52%的有機質。考古人員從木板縫隙中取出的穀粒,居然在第二天發芽了,足以證明含嘉倉的糧食保鮮技術相當過硬。
含嘉倉的擴建和運營,使洛陽“帑藏積累,積年充實,淮海漕運,日夕流衍”,而長安“府庫及倉,庶事實缺,皆籍洛京傳輸”,洛陽實際上成為唐朝最重要的糧食集散中心。天寶八年(公元749年),唐朝全國主要糧倉的總儲量有1265萬多石,其中含嘉倉就有583萬多石,佔總儲量的近一半,因此,含嘉倉贏得了“天下第一糧倉”的美稱。
上圖_ 含嘉倉刻銘磚
與“國有”的含嘉倉不同,民辦的“義倉”也別具特色。義倉是本着藏糧於民的理念興建的,倉糧來自於鄉民的自願捐獻,日常管理由威望高、聲譽好的鄉民輪流管理。遇到災荒,義倉就近賑濟,方便快捷。
建於清光緒八年(公元1882年)的豐圖義倉,座落於陝西渭南大荔縣朝邑鎮仰聖堡村內,共有58座倉廒,能蓄糧5220噸。由於採用地上儲糧方式,豐圖義倉對排水和防火的要求格外嚴苛。糧倉劃分12個排水區,經水管溝通後,水集中至中間低、四周高的廣場,再排出倉外。
在防火方面,糧倉靠近黃河,內有水池,保證了充足的水源。倉體由能耐900℃高温的黏土磚砌成,倉室內部採取小室多倉的分隔蓄糧方式,倉房之間有厚實的牆體相隔,一旦失火,便於控制火情,防止火勢擴大。地面的導水牆也起到了防火牆的作用,避免“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局面發生。
上圖_ 漢宣帝劉詢(前91年—前48年1月10日 ),原名劉病已,字次卿
糧倉的基本功能是保證日常糧食供應,以及在豐年收蓄糧食以備災荒,事實證明,糧倉還能發揮更大的作用。東漢元康年間,宣帝劉病已開創了“孝宣中興”。糧食供大於求,谷價跌至每石五錢。大司農耿壽昌上疏,提議:“令邊郡皆築倉,以谷賤時增其賈而糴 ,以利農;合貴時減其賈而糶,名日常平倉。”簡單來説,常平倉就是由政府主導,糧價下降時,平價收糧,不致穀賤傷農,糧價飛漲時,投糧食於市,不致谷貴傷民,起到調控市場、平抑糧價的作用。
上圖_ 王安石(1021年-1086年)
在北宋,王安石改良了常平倉,推出了“青苗法”。具體做法是每年二月和五月青黃不接之時,由官府向農民提供貸款或貸糧,等收穫時,農民可以用穀物還貸。如果谷價上漲,農民可以用現金歸還,避免高利貸對農民的盤剝,從而達到穩定農業生產、減少糧價波動、維護消費者利益的目的。
常平倉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往往遭到貪官污吏的侵蝕,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20世紀30年代,美國農業部長亨利·阿加德·華萊士受到中國常平倉制度的啓發,先後制定了《1936年土壤保護和國內配額法》和《1938年農業調整法》等法規,將其作為羅斯福新政的一部分,解決了農業生產過剩引發的經濟危機,以及戰爭物資短缺的問題。華萊士坦言:借鑑常平倉的經驗是“我任農業部長最值得驕傲的行動。”時隔兩千年,常平倉依舊保持着強大的生命力。
上圖_ 黎陽倉 示意圖
綜上所述,糧倉的建立是現實的需要,它既有官辦的,又有私營的,結合了相應的技術手段,確保存糧的安全和質量。隨着時代的進步,糧倉從糧食儲藏的場所轉變為調控糧價的工具。古人云:“國家大本,食足為先。”國家的安定繁榮,離不開安居樂業的人民,糧倉就是保障人民豐衣足食的一道保險,正是“食足”方能“民定”。
參考資料:《新唐書 食貨志》《禮記 王制》《舊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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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雷、張芝萌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