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選擇在哪個朝代做官,我想我一定會選擇魏晉南北朝。歷史上的魏晉南北朝,又稱三國兩晉南北朝,是中國歷史上政權更迭最頻繁的時期,主要分為三國(曹魏、蜀漢、東吳)、西晉、東晉和南北朝時期,由於,長期的封建割據和連綿不斷的戰爭,使得這一時期中國文化的發展受到特別的影響。
對於這個問題,有人可能會覺得,宋朝才是最好的,因為,宋朝對文官的待遇非常之好。但是,那些文官在宋代不能犯罪,狀元郎陳世美成了皇帝的女婿,包公説砍就砍。一代文學家蘇軾進了監獄,也是被弄得死去活來。
然而,其它朝代看起來貌似也不錯,但是,皇帝還是喜歡動不動就打板子,被打死也是常有的事。當然,魏晉南北朝也是不完美的,例如:常年處於戰亂之中,皇帝可能是個變態等等,可是,即便如此,官員的待遇卻挺好的。即使再打仗,官員還是有所保障的。
而且,如果你只看官員犯罪後受到的懲罰,就會真正感覺到這個時期的皇帝是非常仁慈的。根據經濟學家對幸福的定義,少數精英的幸福離不開大眾的貧困。簡單來説,就是隻有大眾的貧困才能襯托出少數精英人士的幸福。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王法對那些平民罪犯實行“零容忍”,立案的標準不是2000元,而是兩把稻草。別不信,這裏就有一個例子:
南朝的齊孔秀是吳縣的縣長,該縣一名10歲的頑童從鄰居地裏偷了一把大米,縣長尤其“憤怒”。在立案後,一些人建議他寬容這個無知的小孩。但是,縣長卻説:“他才十歲,就可以成為一個小偷,長大後還不知道做什麼呢?”於是,下令將這個孩子給“正法”了。
此外,北魏的李洪之在秦、彝兩州做長官時,宣佈了一項禁令:“凡是攜帶刀的人,都犯有搶劫罪,哪怕是持刀的行人都有罪,每次一殺就是幾百人。”據説,這裏的“治安狀況”特別好,百姓都路不拾遺。所以,“零容忍”真是“了不起”。
正所謂,有對比才有幸福。
在魏晉南北朝時期,當你成為了一名官員的時候,只要你保持不觸及皇帝的底線,你就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犯法就犯了,一點事都不會有,哪怕你犯的是死罪,只要你能堅持“絕食三天”,那就會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當官的好處你全能得到,犯了罪也沒啥事,簡直是當官的“最好時代”。
例如:秦始皇發明了“連坐”的酷刑。如果一個人犯罪,不僅整個家庭,連整個村子都會遭殃,不管你是不是當官的都一樣。而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那些世族早已超越了法律,法律對他們一點約束力都沒有,由此,也引起了廣大人民羣眾的強烈不滿。
因此,劉宋的高級官員,曾對這個問題進行了廣泛的“研究”,最後的結論是:如果世族犯了罪,普通人必須連坐,但是,普通人犯了罪,世族卻可以不連坐。如果罪行特別嚴重,那麼,則可以讓世族家裏的奴婢去頂罪,以示公平。
此外,南北朝為官之美還不在這裏。
最美的則在於官員的立案標準不是2000元,而是5萬或50萬兩。更妙的是,他們對官員的“調查方法”特別有趣。自秦漢以來,如果,官員成為犯罪嫌疑人,他們往往會受到嚴厲的懲罰。朱元璋甚至發明了剝皮的酷刑,強迫那些官員認罪,以此威懾官員不許他們貪贓枉法。
但是,在南北朝時期,官員貪污只要被罰站一兩個小時就可以了。其實,上面説的罰站還只是對一般的小官員,到了更高一級的官員,連罰站都不用。因為,官員罰站在外面,有辱斯文,不雅觀。因此,在知縣一級,不使用“罰站”的審訊方法,而使用“斷糧”的方法來“逼供”。
即:嫌疑犯被“拘留”後,他們被關在一所房子裏,不給他們食物吃。
當然,粥可以每天喝,營養取決於官員和司法人員的關係。
關係好的人可以喝八寶粥,如果關係不好,那對不起,只能喝稀飯了。一邊喝粥,一邊被審。如果你在被連續關押1000小時後,繼續行使你的“沉默權”,那麼,恭喜你,你可以被無罪釋放了。
無論是“罰站”還是“斷糧”,這裏的關鍵是“你是否抗拒,是否坦白”。如果你承認,既然你都承認了,那還能説什麼?如果你反抗且堅決拒絕認罪,那你就是一個意志堅定的好官員,國家需要這樣的一個好官員,所以,繼續當官吧。即使在你家查出了不明鉅額財產,那也沒關係,只是疑罪,疑罪從無,沒罪。
所以,如果你在南北朝當官一定要能熬,只要熬過幾天,你就是一個意志堅定的人。
意志堅定的人怎麼會犯罪呢?
其實,在古代的歷史上,對於官員的貪腐現象,皇帝們都非常重視,且會加大懲治力度。但是,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卻非常寬容。如果,有人舉報你貪污,朝廷不會治你罪,除非他們拿出非常有力的證據。而且,在不能證明貪污的情況下,官員還會被無罪釋放。所以,在那個時期,當官真的是一種享受了。
試想一下,如果可以穿越,你是否想回到魏晉南北朝時期,過一把當官的癮呢?
參考資料:
【《續漢書·百官志》、《中國通史·魏晉南北朝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