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西效應:懂得“兩要”和“三不”,提高孩子內在驅動力

朋友的兒子今你上初一,其他科目的成績均上等,只有語文成績差。她為了鼓勵孩子在語文上加把勁兒,突然想起“物質獎勵”的方式。她對説:“期末考試成績比平均分每高一分,就多獎勵你1000元。你想買什麼就買什麼,媽媽絕對不管。”

可是,那一次期末考試,他的語文成績不但沒提高,反而比平時更糟,還沒到平均線。朋友不解,她兒子給了她答案:“我本來就對語文不感興趣,你這麼獎勵讓我有了更大的心理壓力。如果我考好了,你會認為我只是衝着獎金去的。我不喜歡這種感覺。所以,更沒有動力學了。”

興趣和喜愛,是“內感報酬”,一個孩子喜歡一件事,不用推不用趕,孩子便會主動去做,樂此不疲。比如玩玩具。

獎勵,是一種“外感報酬”。外感報酬大多數情況下,並不會從根本上提高孩子做事的動力,用不好會起反作用。比如朋友這個例子,孩子的反應與她的預期是南轅北轍的。

心理學家愛德華·德西曾進行過一次著名的實驗,他隨即抽調一些學生去單獨解一些有趣的智力難題。

在實驗的第一階段,抽調的全部學生在解題時都沒有獎勵;

進入第二階段,所有實驗組的學生每完成一個難題後,就得到1美元的獎勵,而無獎勵組的學生仍像原來那樣解題;

第三階段,在每個學生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自由休息時間,研究人員觀察學生是否仍在做題,以此作為判斷學生對解題興趣的指標。

結果發現:無獎勵組的學生比獎勵組的學生花更多的休息時間去解題。

這説明:獎勵組對解題的興趣衰減得快,而無獎勵組在進入第三階段後,仍對解題保持了較大的興趣。

【德西效應

在某些情況下,人們在外在報酬和內在報酬兼得的時候,不但不會增強工作動機,反而會減低工作動機。此時,動機強度會變成兩者之差。人們把這種規律稱為德西效應。這個結果表明,進行一項愉快的活動(即內感報酬),如果提供外部的物質獎勵(外加報酬),反而會減少這項活動對參與者的吸引力。

德西效應用在育兒上,有非常大的價值。

但是,這種價值是否能得以完美體現,則需要家長掌握時機和方式。

用得好,會事半功倍,孩子越來越進步;

用不好,會南轅北轍,不但會毀了孩子的興趣,而且甚至會扭曲孩子的價值觀。

人的動機分兩種:內部動機和外部動機。如果按內部動機去行動,我們就是自己的主人。如果驅使我們的是外部動機,我們就會被外部因素所左右,成為它的奴隸。

內部動機,產生內部動力,獲得內感報酬。

外部動機,來源於外感報酬,產生外部動力。

從前面我們知道,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適合使用外感報酬。那麼,什麼時候適合使用呢?

我根據經驗,總結出這兩種情況下,使用外感報酬會幫助孩子更好的成長和進步。

當孩子剛剛接觸一個新項目,對它不瞭解,也沒有內在動力(興趣和熱情)的前提下,如果父母初步判斷孩子深入進去以後,應該會喜歡這個項目,或者認為孩子在這個項目上有天賦,又或者單純想要孩子體驗嘗試。在這種情況下,父母可以通過適當的外感報酬,給孩子提供外在動力,激勵孩子主動去做這件事。當孩子做得多了,真的愛上了,外在動力轉為內在動力之後,外感報酬就可以撤掉了。

如果孩子通過獎勵刺激去做了,做了一段時間依然興趣索然,那麼建議父母尊重孩子的意願,莫要再繼續強迫。畢竟,蘿蔔青菜,各有所愛。

比如:

父母看到孩子的平衡能力很好,爆發力和持久力也不錯,猜測孩子適合踢足球。但是孩子不願意嘗試。父母可以通過一些外在獎勵給孩子外在刺激,激勵他按時參加訓練。一兩個月後,孩子越來越熟悉足球,愛上了這種感覺,也看到了自己在這方面的飛速進步和教練的持續肯定,不但深深地喜歡上了足球,而且還形成了強大的自信。

此時,即使撤掉了外在獎勵,孩子依然保持足夠的熱情,因為他已經有了足夠的內在動力。

當我兒子三四歲的時候,雖然上了幼兒園,但是每天早上起牀和穿衣服,卻依然是個老大難。到時間了不願意起牀,好不容易做起來了,又不願意自己穿衣服,每天早上都能磨蹭半小時,最終經常是我們着急,幫他快快穿上。

後來,我就用了外部獎勵,幫他養成自己穿衣的生活習慣。

我對他説:“淏仔,穿衣服是你應該做的事情。但是,媽媽為了幫助你養成這個好習慣,媽媽打算給你一段時間的獎勵。如果你每天在10分鐘內起牀,並且穿好衣服,我就獎勵一個小粘貼,攢夠十個小粘貼就可以讓我給你買一個玩具,你想試試嗎?”

這個年齡段的孩子最喜歡玩具了,很開心地同意了。然後真的因為這個外部刺激,他每天做得很主動,我也按照承諾給他買禮物。

三週以後,他得到了兩個新玩具,形成了一個好習慣。

因為事先説好,我的獎勵是為了幫助他養成好習慣的獎勵,而不是獎勵他穿衣服這件事。所以,當習慣養成了,撤掉這個獎勵,孩子是可以接受的。

外在獎勵,一定是短期行為,不可長期使用。

獎勵對孩子來説,就像是“糖塊”,偶爾吃一吃會非常甜,但是經常吃,會吃膩,更會蛀牙。

當孩子對這件事本身,有了強烈的內在動力的時候,千萬不要用“外在獎勵”試圖加強刺激,因為這並不能錦上添花,反而會適得其反。

曾有一個外國老太太,屢次阻止幾個孩子踢垃圾桶的行為,都沒效果。後來,她對他們説:“你們踢我家垃圾桶挺辛苦,這樣吧,你們踢一天,我給你們每人10美分。”孩子們自然非常高興。每天可以踢着玩,還有錢賺。一週後,老太太説自己錢不多了,降為5美分。孩子們想想也可以,雖然興趣略減,但還繼續踢。到了第三週,老太太説自己沒錢了,不能再支付了。孩子們一鬨而散,説:“沒錢還想讓我們踢垃圾桶,想得美!”

最初,孩子們提垃圾桶完全出自樂趣,有足夠的內在動力。可是,外在刺激卻慢慢將孩子們的內在動力一點點的腐蝕掉了。於是,等外在獎勵撤銷的那一刻,動力徹底消失,行為頓時終止。

當孩子喜歡小汽車,你非要獎勵他一個洋娃娃,這種獎勵刺激不到孩子,自然沒有效果。

5歲的孩子獎勵玩具,可行;15歲的孩子再獎勵玩具,基本無效。

既然想要通過獎勵,刺激孩子做事的動力,獎勵的方式和程度就要拿捏適當。

太輕了,孩子不會往心裏去;

過重了,不利於以後再次使用。

比如:5歲的孩子,你獎勵他一部手機;那麼10歲呢,獎勵電腦嗎?15歲呢,難道要獎勵車子或房子?

這種外在獎勵一般情況下都是水漲船高,一次比一次獎勵程度更重的時候,才會保持同樣的刺激效果。所以,父母切忌不要開頭用力過猛,那絕對是給自己挖了一個“大坑”。

當我兒子看到姑姑家對錶弟實行“有償家務制度”時,非常羨慕,回到家就和我嚷嚷着也要執行這個制度。於是,我和他約定如下:

做家務給報酬,只是一個獎勵,不是必須的;即使沒有獎勵,也要參與家務勞動,因為這是每個家庭成員的責任。

不能每一次做家務都談錢,若是斤斤計較,則會取消這個制度。

媽媽希望,你是因為愛媽媽愛這個家去做家務,不是單純的為了賺錢做家務。

當執行了兩個多月後,淏仔雖然賺了一百多塊錢,但是最初對賺錢的熱情,隨着時間推移越來越淡,後來竟然忘記了記賬和結賬了。再後來,這個制度就被淡忘了。

兒子依然在做家務,因為愛我,愛這個家。

如果我每一次讓他做家務的時候,他都先問“做這個多少錢”,錢沒有達到預期就不去做了,那麼這不但不利於親子關係,更會傷害孩子的價值觀,唯“錢”論的心態,要不得。

文章中舉的例子都是用的“物質獎勵”的外感報酬,便於大家理解。但是外感報酬不限於物質獎勵,還包括排名、獎狀、語言誇讚等。

希望這篇文章能帶給大家一些思考,讓我們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會用“巧勁兒”,事半功倍。

同時希望孩子們都能找到自己的興趣愛好和擅長領域,不斷進步,發揮自己的優勢,形成強大的自信,擁有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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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皓月長歌正面管教,家庭教育講師。家有兩隻神獸,挑戰不斷,成長不息。所寫文字皆出自個人學習與實踐,請大家建設性參考。如果你喜歡,歡迎關注我,讓我們一起擁有更好的親子關係,成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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