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發文扭轉高校唯帽子傾向 人才稱號獲得者不享有學術特權

教育部發文扭轉高校唯帽子傾向 人才稱號獲得者不享有學術特權

教育部發文扭轉高校唯帽子傾向。近日,教育部印發《關於正確認識和規範使用高校人才稱號的若干意見》,着眼於加強黨對人才工作的全面領導,着眼於“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工作方略,抓住人才評價改革的關鍵點,聚焦“唯帽子”問題,引導正確認識和規範使用人才稱號,提升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意見》提出人才稱號是對人才階段性學術成就、貢獻和影響力的充分肯定,不是給人才貼上“永久牌”標籤,也不是劃分人才等級的標準,人才稱號獲得者不享有學術特權。

要健全兼職兼薪管理制度,加大對人才“雙聘”“多聘”情況的監管力度。要完善人才稱號退出機制,對不能按相關規定或合同約定履行崗位職責的,解約退出並不再提供計劃支持;對有違反師德師風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強制退出並撤銷稱號及入選資格,實現人才計劃能進能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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