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一般納税人選擇放棄享受減免税,您知道如何操作嗎?

由 閻桂榮 發佈於 經典

第一:何時申請

享受增值税免(減)税政策後,可根據自身需要,隨時提出放棄享受減免税申請。

第二:填報資料

選擇放棄免(減)税權,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納税人放棄免(減)税權聲明,報主管税務機關備案,也可通過電子税務局辦理。

第三:恢復納税

自提交備案資料的次月起,就可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税了。

下面,我們以一個例子

來告訴大傢俱體怎麼操作。

A酒店兼營住宿和餐飲業務,為一般納税人,實行按月申報。自2020年1月1日起,享受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税的優惠政策。

Q:

你好,因為疫情原因,我們酒店直到5月份才開始營業。現在,有一個大客户要求必須開具專票。我們擔心開具專票以後就無法享受免徵增值税優惠政策了。怎麼辦呀?

A:

不用着急。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明確二手車經銷等若干增值税徵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税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規定,您們可以從酒店恢復營業開始,自行選擇享受免税政策的起始期限。所以,5月份開具的增值税專票按適用税率正常申報納税就行了,不會影響酒店享受優惠政策。

Q:

那就是説,我們可以從6月份開始享受免税政策,並開具增值税免税發票了?

A:

對的。

Q:

這樣啊,那就太好了!不過,我們酒店現在已經接到不少培訓、會議和住宿的預定,到時候客户又要開專票怎麼辦呢?

A:

這個也不難。只要提前1個月向主管税務機關備案,提交放棄免税聲明,就可以從次月起,對取得的銷售額按照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税並開具專票。也就是説,如果酒店計劃在10月份開具專票,那麼9月份就要提交免税聲明喲。

Q:

可是我們有多項經營項目,只能全部放棄減免税權嗎?

A:

不用的。為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企業可以按經營項目選擇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如果,因住宿服務需要開具專票,那麼,可以只對該項經營項目放棄免税。同時,繼續享受餐飲服務免徵增值税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