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規定:學校不得因家長職業等對學生區別對待

【教育部擬規定:學校不得因家長職業等對學生區別對待】6日,教育部關於《未成年人學校保護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該規定要求學校應當平等對待每個學生,不得因學生及其家長的民族、種族、性別、户籍、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狀況、身心健康、學習能力等情況歧視學生或者對學生進行區別對待。

教育部擬規定:學校不得因家長職業等對學生區別對待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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