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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電詐子女上公立優質小學?我們為什麼不該為“連坐”叫好|九派時評

由 豆更生 發佈於 經典

九派新聞評論員 文和刀

據媒體報道,網友李強(化名)爆料稱,自己給孩子報名上小學時被拒絕,他的孩子屬於報名受限對象,無法就讀許多公立小學。經多方諮詢後他才得知,這是因為自己曾參與過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其所在轄區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的政策規定:凡是參與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子女,一律在城區學校就讀時予以招生入學限制。該政策已經實施三年,涉及九年義務教育階段,電詐人員子女不能上公辦優質學校,但普通公辦學校可以上。

圖源:視覺中國

此等明顯違憲的“連坐”之策,評論區卻不乏叫好之聲。這或許是因為“李強”個人的景況引發了許多人的憤憤不平之感:怎麼這個曾經的電信詐騙犯,還住上了學區房,還想孩子讀好學校,日子似乎過得還挺不錯?多虧了當地政策的“制裁”,讓李強“吃癟”了,當初搞詐騙,現在後悔了吧?不少人為此感到快慰、解氣。

所有快慰的想象中都有一個痛苦的李強,然而人們未必會想起,這個事件中還有一個人蒙受更多——那就是因此“不配”接受優質教育的孩子。

孩子不是犯罪人,不應該受到莫須有的懲處。試圖拿孩子的不幸來懲戒犯罪人喚起猶豫,這樣的要挾和綁架人質沒什麼兩樣----本質上都是通過威脅犧牲無辜者來達到目的。更何況,即便採取此類過激做法,也未必能對減少犯罪起到顯著成效。違法犯罪人員裏面多的是不顧聲名、拋妻棄子的法外狂徒。

倘若真的讓一切回到“連坐”盛行的古代,你我也未必總能有幸生在半點錯處也挑不出來的“好人家”。如果出生在罪人的家庭就是原罪的話,恐怕有人寧願做哪吒——割肉還母、剔骨還父之後,再做一回自己。許多尚有心氣的年輕之輩,是恨不能斬絕親緣關係,與不負責任的父輩割席的。當斬不絕的諸般冤孽牽連到自己身上時,有些人現在體味到的那種快慰就會蕩然無存,恐怕剩下的只有苦澀。

前段時間流行的電視劇《夢華錄》裏,女主角就是因為父親被判有罪,小小年紀就淪落賤籍,造成了長久的陰影。子輩因父輩之過而“不得翻身”,封建時代的這類制度,在當時或許有其合理的一面,但也必然伴隨有其殘酷的一面。它們曾經是封建統治階級用得較為順手的一類工具。如今,我們已經擁有了更科學、更進步的現代法律制度,早就該把這些舊工具踢到一邊去了。

撿起這類舊工具的不僅是新羅區,還有在福建省龍巖市的其他區縣,不僅運用在小學,還運用在幼兒園、初中——“精準”地鎖定義務教育階段。福建省龍巖市的這些規矩,反映出當地制定政策者從未真正理解義務教育的精神。

當地學校劃分“優質與否”為義務教育分出三六九等已然有錯,還要錯上加錯,規定子輩因父輩之罪而不得接受“上等”教育。

我國《義務教育法》莊嚴告曰: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並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粗暴地動用“連坐”的舊制,絆倒的並不只有一個李強,還有許許多多渴求知識的懵懂孩童。

而這些尚有希望的青春花朵們,本應是政策關懷、而非苛責的對象。

接受良好教育,也許正是他們掀過因父輩無知之過而蒙羞那一頁的重要契機。

【來源:九派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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