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健委:肺結核體檢結果將納入學生與教職工健康檔案

為減少結核病在校園內的傳播流行,今天國家衞生健康委發佈了《中國學校結核病防控指南》,其中明確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應在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常規體檢中開展結核病相關檢查,並將體檢結果納入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檔案。

國家衞健委:肺結核體檢結果將納入學生與教職工健康檔案

近年來,我國結核病疫情呈下降趨勢,但由於人口基數大,疫情仍然十分嚴重,是全球結核病高負擔國家。學校是學生高度集中的場所,一旦發生結核病,很容易發生校園內的傳播流行。

指南對學校常規預防控制措施做出了規定,其中明確健康體檢是早期主動發現肺結核患者的重要手段,要求“各級各類學校應在新生入學體檢和教職員工常規體檢中開展結核病相關檢查,並將體檢結果納入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健康檔案。”原則上在學生入校前完成,最晚應在開學後1個月內完成,具體時間由學校和體檢機構共商確定。

其中,幼兒園、小學及非寄宿制初中入學新生的體檢內容為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史和肺結核可疑症狀的問診。問診由學校校醫、經過培訓的老師或體檢機構人員開展,對於低齡新生可詢問其家長,記錄詢問結果。對於有肺結核患者密切接觸史或可疑症狀的學生,學校要向學生家長髮放《新生入學體檢告知書》,要求其到學校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TST(結核菌素皮膚試驗)檢測。對於高中和寄宿制初中入學新生,體檢內容為肺結核可疑症狀的問診和TST檢測;大學入學新生的體檢內容則為肺結核可疑症狀的問診和胸部X光片檢查。在新生入學時,學校要向學生和家長髮放《新生入學體檢告知書》。

學校應當將體檢發現的異常結果及時告知本人及家長。對於肺結核或疑似肺結核患者,要由體檢機構與學生所在學校班主任或校醫核准學生信息後進行傳染病報告,並將患者轉診到當地結核病定點醫療機構進一步檢查診治。

指南稱,一所學校在同一學期內發生10例及以上有流行病學關聯的結核病病例,或出現結核病死亡病例,學校所在地的縣(區)級衞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根據現場調查和公共衞生風險評估結果,判斷是否構成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此外,中小學校及托幼機構要加強每日晨檢、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記工作;高等院校要健全宿舍、班、院(系)、學生處和校醫院等學生健康狀況信息的收集和報送渠道,及時發現疑似肺結核患者或肺結核可疑症狀者。尤其對發生疫情的班級、年級、宿舍樓層以及感染率高的班級、宿舍應加強主動監測,保證可及時發現出現肺結核可疑症狀的學生並有效轉診。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户端 | 記者 劉歡

編輯 匡峯

流程編輯 劉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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