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破除職業教育歧視,立法之外更需推進發展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經典

6月7日,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草案提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草案同時明確了現代職業教育體系框架,規定國家建立健全職業學校教育和職業培訓並重,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初級、中級、高級職業教育有效貫通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立完善國家資歷框架,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

作為國民教育體系和人力資源開發的重要組成部分,職業教育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一直以來,社會各方對此也是有共識的。然而,現實的另一面則是,口頭上的重視與真實情況並不一致,職業教育往往被視為“他人的教育”“失敗者的教育”,只有考不上大學、考不上好大學,才會去接受職業教育。在“某某技校”與“雙一流大學”之間,隔着千山萬水,層層浮雲。

這樣的略帶歧視性的認知,顯然與當下全力推進職業教育的氛圍不相稱。要看到,早在1996年,我們國家就公佈施行了職業教育法,在過去20多年時間裏,這部法律對發展職業教育、提高勞動者素質、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2019年2月,國務院還印發了《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要求下大力氣抓好職業教育,經過5—10年左右時間,建成覆蓋大部分行業領域、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中國職業教育標準體系。

可見,提升職業教育水平,推動培養數以億計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已經成為當下的重中之重,特別是在緩解就業結構性矛盾、促進就業質量提升方面,職業教育被寄予厚望。此次修訂草案也明確提出,職業教育是培養多樣化人才、傳承技術技能、促進就業創業的重要途徑。

不過,僅僅強調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只是明確了職業教育的法律地位,這還遠遠不夠,更不要説輻射社會各個階層、影響公眾認知與選擇了。

做好職業教育,法律規定只是第一步,真正破除企業以及社會對職教的偏見,還需要有更多舉措。教育從來都不是象牙塔中的自娛自樂,而是一個社會化程度很高的領域。一種教育形式是不是受歡迎,關鍵還是要取決於社會的反饋,這是一個系統工程。職業教育能不能跟蹤最先進的製造業,能不能為企業精準供給專門人才,能不能培養出基礎紮實、適應性強的應用型人才,都不是説幾句重視的話就能解決的。

這中間,有必要將職業教育與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實現聯動,打通企業與職業教育的壁壘與門檻,紮實推進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此次修訂草案也規定,地方政府可以採取購買服務等措施對民辦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予以扶持;依法支持社會力量參與聯合辦學,舉辦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而要做到這些,需要各地深化改革,真正把職業教育放在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位置,打破以往的條條框框,讓職業教育脱穎而出。

此外,地方政府也要從財力上加大支持力度。既然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同等重要,那就不要有所偏廢。要在用地、税收、資格認定等諸多方面,給職業教育提供實實在在的幫助。當然,職業教育學校自身也要努力,不斷提升辦學水平,持續強化管理能力,真正培養出造福社會的技術人才。實力會説話,有實力、有效果,才是破除社會偏見最好的辦法。

一個製造業大國,絕不能缺乏優質的職業教育。而發展職業教育,其意義也絕不僅僅在於促進就業,更在於為這個社會提供優質的實用型人才,為社會的永續發展提供強勁動力。

(光明網,作者斯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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