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馬的一個朋友,在市裏某知名小學做校長,這學期一直很煩。
按照市裏面要求,為了解決所謂:課後三點半問題,在校內組織託管班。
按照雙自願原則,(家長自願、教師自願)一學期收費450元/人。
學校老師意見很大,按照學校要求,早上6:30之前,所有老師必須到校。一天下來也挺累的,何況放了學,還有一堆作業要批改。這邊廂好説歹説,給老師做通工作了;(畢竟老師們還是會給校長點面子的,有時候不給也不行是吧)
那邊家長投訴了:亂收費!看人下菜,不交錢把孩子趕出教室了,學校和老師掙黑心錢了……
可問題是,本就是自願的啊,你不交錢大可以把孩子在放學以後接走啊!既不想交錢,又要老師給你託管孩子?説理説不通,就得免費,不然就是告,鬧!
不得已,停了吧,本來學校也不想接這個燙手山芋。也不行,告的人更多了,退錢都不成,屬於學校違約!錢你都收了,這大半截的,甩手不幹了,讓家長咋辦?家長不上班的啊?!
這一學期,就在這種吵吵鬧鬧中,快湊合過去了,馬上放假了。可問題是,下學期咋辦?
因為朋友知道老馬在教育培訓行業多年,把這問題拋給了老馬,還半開玩笑説:很多告狀家長,背後都有培訓機構的身影,既然你是業內人士,必須給想出一萬全之策來。
老馬心裏説:真是高看我了,別説你這裏還收點錢,(確實不算貴來着),幾個大城市,政府採購付費,家長一分錢不用花,都被告狀的給弄得辦不下去,老馬能有啥萬全之策?
網友力量大,大神多,幫老馬(朋友)出出主意?一塊探討一下啊!
至於老馬對於這事的看法,都在標題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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