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印發了《關於推進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通知》相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跟教育小微一起來看——
1. 《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為深化教育領域“放管服”改革,完善教師資格准入辦法,吸引優秀人才到中小學任教,2020年8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進師範生免試認定教師資格改革,開展教師教育院校辦學質量審核,審核通過院校相關專業的師範畢業生可免試認定教師資格,建立健全教師教育院校對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進行考核的制度。
教育部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2020年,印發《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實施方案》(教師函〔2020〕5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啓動實施了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改革(以下簡稱“免試認定改革”),積累了經驗。
2022年,教育部在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基礎上,繼續在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中穩步推進免試認定改革,將教師隊伍質量關口前移到培養院校,壓實培養院校建立健全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的責任,切實提高師範類專業人才培養質量,讓真正樂教、適教、善教的優秀人才成為教師隊伍後備軍。
2.《通知》出台的過程是怎麼樣的?
教育部高度重視免試認定改革工作,成立專門調研起草小組赴相關省份調研,充分聽取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教師教育專家、一線校長和教師意見。在調研基礎上,起草了《通知》初稿。經廣泛徵求教育行政部門、高等學校意見,對《通知》進行修改完善,形成《通知》印發稿。
3.《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通知》主要涉及擴大免試認定改革範圍、建立健全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嚴格免試認定改革工作要求等內容,是對前一階段教育類研究生和公費師範生免試認定改革的推進和深化,既有政策上的延續性,也有新形勢下的新要求。
一是擴大免試認定改革範圍。依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師範類專業辦學條件和質量監測數據核驗的通知》(教師廳函〔2021〕28號),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有關高校參照教育實踐時間、實習生數與教育實踐基地數比例、專業生師比、學科課程與教學論教師(中學教育)/教師教育教師佔專任教師比例(小學教育)/專任教師佔本專業教師比例(學前教育)/專業教學法教師(職業技術師範教育)/特殊教育專業背景教師(特殊教育)、具有高級職稱教師佔專任教師比例、生均教育實踐經費、生均教育類紙質圖書、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通過率8個核心指標及內涵説明,進行了數據核驗和填報。根據數據指標,提出納入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名單,劃定免試認定改革的範圍。改革是整體謀劃,分步實施的。各有關高校要嚴格按免試認定改革範圍要求執行,同時要對此次尚未納入改革範圍的師範類專業學生做好政策解釋。
根據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的進程,分步推進。對2017年及以前加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的高等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自2022年起可以參加免試認定改革。實施免試認定改革的高等學校應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根據培養目標分類對師範生開展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2屆及以後年份畢業生可憑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結果,免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2018年及以後加入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省份的高等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相關政策另行通知。
二是建立健全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是完善教師資格制度的重要舉措,是加強高校主體責任、提高師範生培養質量的關鍵路徑。考核制度由培養過程性考核和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兩個方面構成,具體可按照《實施方案》“建立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制度”執行。關於如何分類確定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在執行《實施方案》的基礎上,結合實際進行了完善。具體為:
1. 對以幼兒園、小學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的幼兒園、小學教師資格。
2. 對以初級中學學科教師、高級中學學科教師、中職文化課學科教師、中職專業課教師為培養目標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須包含“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測試”)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3. 對以初級中學教師、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為培養目標但所學專業沒有明確教學學科和教學專業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着重考查“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合格的,根據學校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的科目和培養目標,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科的初級中學、高級中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對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合格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由校長簽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憑《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他認定條件和認定程序不變。
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須由學校統一命題組織實施,面試可結合教育實習實踐環節一併考核。符合免試認定改革條件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也可自願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對於已經參加了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並且所有筆試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績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如其參加的筆試學段和科目與所學專業培養目標一致,視為教師職業能力測試筆試合格。
4. 如何確保免試認定改革工作落實到位?
為確保免試認定改革工作規範開展,將免試認定改革工作內容落實到位,《通知》對相關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門提出三點工作要求。
一是加大投入,加強監管。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強化師範生培養過程和結果質量監測,指導有關高等學校嚴格按照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標準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和教育教學能力考核,做好免試認定工作。有關高等學校要加大相關師範類專業投入,整合資源,不斷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二是精心組織,及時報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及時審核彙總有關信息並做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已劃轉至行政審批部門的要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有關高校按照屬地原則歸口管理,將師範生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辦法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在高等教育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台,及時準確、動態維護參與改革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信息;及時上報獲得《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範生信息。
三是嚴格執法,嚴肅追責。對有關高等學校隨意擴大免試認定範圍,為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或不按規定頒發《師範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的,或在免試認定改革工作中翫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紀依規取消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免試認定資格,核減學校相關師範類專業招生指標,追究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責任。
來源:微言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