閲檔筆記︱近代中國政府公報中的“帶貨”

南京國民政府內政部致財政部函,推薦鍾靈印字機。以官方名義推銷一種商品,還是內政部給各省政府、民政廳以及財政部正式發函,誠屬稀見。

1928年8月1日,南京國民政府內政部編印的《內政公報》第一卷第四期中,收錄了該部發出的兩份公函,一是致各省省政府、民政廳函,內容如下:

逕啓者:查吾國政治與文化日臻發展,需用印刷品益多,惟國內所用印字機大都屬於舶來,綜計每年漏巵損失甚巨。本部前次派員赴滬購回漢藜公司鍾靈氏發明之印字機,系屬華廠出品,歷經試用,運機簡捷,印件甚佳。茲為振興國貨起見,擬請貴府、廳酌予提倡,轉致各機關及團體等採購國貨印字機,以興工業而挽利權。相應檢同説明書及樣張各二份,隨函附送,請煩查照為荷。此致

各省省政府、民政廳

計附送鍾靈印字機説明書及字樣各二份。

內政部長薛篤弼

二是致財政部函,內容如下:

逕啓者:查國內機關學校需用印字機日多,以國貨印字機適用者甚少,大都購自舶來,綜計每年漏巵損失甚巨。本部經前採用上海漢藜公司鍾靈印字機,運機簡捷,印件甚佳,且系華廠出品,當為設法提倡,函致各省政府暨民政廳轉致各機關團體採用在案。茲據該公司函稱,前項印字機曾經呈請貴部懇予免税,以輕成本而利推銷,囑為轉陳等情。事關提倡國貨,擬請貴部查案核辦,可否准予免税以資獎勵之處,至希卓裁。相應函達,請煩查照為荷。此致

財政部

中華民國十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內政部長薛篤弼

在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初期,以官方名義推銷一種商品,何況還是內政部給各省政府、民政廳以及財政部正式發函,誠屬稀見。用今天時髦的話説,內政部是在赤裸裸“帶貨”。內政部緣何如此操作,又堂而皇之、理直氣壯呢?這家上海漢藜公司是何來路,鍾靈印字機怎麼誕生的,又何德何能,讓內政部不遺餘力為其作推銷,財政部還要為其免税,是不是太“逆天”了?讀者諸君或許更關心,政府的“帶貨”效果究竟如何?

揣着諸多疑問,以這兩份公函為線索,筆者接續翻閲故紙,稽考更多記載,一一為您梳理解答。

“中國的愛迪生”

鍾靈是廣東人,家世並不顯赫富有,自嶺南大學畢業後,又考入法國馬賽化學學校留學。他對印刷機器興趣頗濃,矢志不移潛心研究,後與鍾漢藜、陳毓羣等幾位志同道合者共同創辦上海漢藜公司,最初設於霞飛路312號。

鍾靈

1927年11月22日,《申報》“本埠增刊”登載了一條新聞:“鍾靈君最新發明之印字機,經數年之研究與試驗,今日始告成功。”1928年1月,漢藜公司以“鍾靈印字機”商標向全國註冊局申請專利,註冊局審定通過後,於2月15日予以正式公告。

“鍾靈印字機”商標專利

1928年8月,漢藜公司向工商部呈請重新核定專利執照。工商部部長孔祥熙於8月30日批覆,已交獎勵工業品審查委員會審核。 至當年10月9日,工商部正式予以通過。

1935年,鍾靈又發明植物油燈,創辦中國植物油燈公司,被美國著名記者、攝影家哈里森·福爾曼譽為“中國的愛迪生”。福爾曼曾於1937年年底在上海對鍾靈進行採訪,在他印象中,鍾靈“穿着一套漂亮的對襟西裝,外表像一位標準的年青美國人,説得一口流利的英語,在他設備完善的現代辦公室裏的陳列台上撫摩着幾盞油燈”。福爾曼被鍾靈的奮鬥精神所感動,嘆道:“可是事在人為,有志竟成,殘酷的炮火固不能摧毀鍾君的創造精神”,“他相信他這一代將為其國人而復興中國”。

媒體記錄中的鐘靈印字機

1928年4月1日出版的《經濟半月刊》第二卷第七期,刊載《上海漢藜公司印字機之發明》,詳細介紹了鍾靈印字機的原理、用法、規格、售價,認為“輕巧簡單,成效頗佳”。同月26日,《中央日報》與《新聞報》同時發表題為《鍾靈印字機銷路激增》的報道,《民國日報》則以《抵制聲中之鐘靈印字機》為題,同步予以宣傳。在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之初,這三份大報即在同一天集中報道一個國產新發明,不得不説是對鍾靈印字機的絕大支持。

1928年5月,鄒韜奮以記者視角,專程探訪漢藜公司,以筆名“落霞”在《生活》週刊發表《中國人發明的最新印字機》一文,對鍾靈及其發明的印字機作了介紹。他對於國產技術新發明頗感振奮的同時,也寄予厚望:“提倡國貨,鼓勵國人在實用上多所發明,實在是富國裕民的根本,並不是僅為仇外而設,希望國人奮勉前進。” 》第2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鄒韜奮發表的《中國人發明的最新印字機》

1930年4月11日,《民國日報》刊發《鍾靈印字機之發明》,對鍾靈發明和改良印字機的歷程作了介紹及推廣。據同年11月8日《時報》刊發的《鍾靈印字機銷行到美國》報道,鍾靈印字機還參加了舊金山中華總商會舉辦的國貨展覽會,美國、西貢、暹羅、菲律賓等地華僑訂購者頗多,以致供不應求,日夜趕工製造。1931年4月17日,《民國日報》又刊載消息《鍾靈印字機加入杭州展覽》。1932年《湖南省國貨陳列館開幕紀念特刊》“國貨消息”欄目,也對鍾靈印字機大力推廣。1933年,杭州《國光週報》特別推出《為印刷界放異彩之鐘靈印字機》。此類報道不勝枚舉,可見當時主流媒體與國貨特刊對鍾靈印字機的持續關注度,也説明其影響力之廣泛。從另外一個角度,則映襯出在近代中國洋貨充斥日久的氛圍中,一種國產新發明對社會民氣的鼓舞。

政府公報全面推廣的效應

1928年至1932年,多個省、市、縣政府公報先後刊發了推廣鍾靈印字機的訓令或通知。據不完全統計,1928年8月有《江蘇省政府公報》《浙江省政府公報》《江西省政府公報》《河北省政府公報》《河北民政彙刊》等,《河北省政府公報》還把鍾靈印字機的十大特色作為附件刊印,更有利於各機關直觀瞭解。

1929年1月,財政部發布對鍾靈印字機予以免税一年的訓令:“本部為提倡國貨、激勵發明起見,所有上海漢藜公司之鐘靈印字機,自本年二月一日起扣至十九年一月三十一日止,無論行銷國內、輸出外洋,應準免納一切税釐一年,以利推行。……凡遇鍾靈印字機在免税期內報運經過時,應即驗明,免税放行。”隨即,各省、市財政廳局予以層層落實,如《浙江省政府公報》《湖北省政府公報》《陝西財政週刊》等,均向所屬財政税收機關發佈了通告。拿到財政部免税一年的“尚方寶劍”,對漢藜公司來説,可節省不少税費成本,鍾靈印字機銷行更加暢通無阻了。

為諮請事,案據上海漢藜公司呈請通飭各省、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一律購用該公司發明之鐘靈汽壓印字機等情到部。查此項印字機制造甚佳,業經本部核准專利五年在案,據呈前情,事關提倡國貨,相應諮請貴省、市政府轉飭所屬各機關採購應用,以資提倡。此諮

各省、市政府

中華民國十九年九月十七日

部長孔祥熙

1930年,《江蘇省政府公報》《浙江省政府公報》《湖北省政府公報》《湖北教育廳公報》《湖南省政府公報》《北平市市政公報》《汕頭市市政公報》《嘉定縣政公報》《銅梁縣政公報》《熱河教育月刊》等,紛紛發文予以推銷,又掀起了新一輪“帶貨”熱潮。1930年11月27日,廣東省政府主席陳銘樞到上海,會見留法工業會代表,並與鍾靈合影。這張照片先後刊登於《時事新畫》《中央日報》,無疑為鍾靈印字機的推廣大有裨益。

廣東省政府主席陳銘樞與鍾靈合影

1931年6月27日,實業部頒佈訓令,再次給予鍾靈汽壓印字機免税三年的獎勵政策,免税期限自1931年7月1日至1934年6月底,併發給特種工業獎勵執照。

1932年一二八事變爆發,漢藜公司設在閘北的印字機制造廠及倉庫毀於戰火,多年心血毀於一旦,令鍾靈痛心不已:“今春突遭日禍,十年心血、巨大資本悉成焦土,國難私仇,悲憤奚似。”但他並未被困難擊倒,而是重新激發鬥志,力圖東山再起:“自念興業救國義不讓人,既經發明此項印機,若因一時受挫,不謀恢復以資抵制,實為可惜。……業經收拾餘燼,努力經營,恢復製造。”是年冬,漢藜公司把新生產的汽壓印字機運至杭州陳列展銷。鍾靈為爭取政府大力扶持,專門致函浙江省政府主席魯滌平,言辭懇切:“非賴鈞座提倡,恐莫由見重社會。宿仰政府鑑於洋貨充斥市廛,盛倡振興工業,替代外貨,並迭飭所屬採用國貨各在案。學生此項印機前因國難而損失,現為抵制而恢復,區區之心,伏懇鈞座格外策勵,准予援案提倡,通飭所屬各機關採用鍾靈汽壓印字機,外以抵制洋貨,內以提倡國產,則不特學生工業深荷提攜,實國家工業亦必蒸蒸日上。”12月16日,魯滌平簽署採購鍾靈汽壓印字機的訓令,予以大力支持。

1931年3月,南京軍需學校《軍需雜誌》第十五期刊登一篇短文《題鍾靈印字機》。作者署名“校重”,以自己購買和使用兩代鍾靈印字機的經驗發表感言,對改良後的鐘靈印字機尤為推崇。1932年9月26日,國民革命軍第一集團軍總司令部政治訓練處也發佈訓令,對鍾靈汽壓印字機予以推廣。

鍾靈印字機的發明、改良與銷行,適逢日軍侵駐濟南以及一二八淞滬抗戰,愛國主義和反日情緒高漲之時,國產新發明、提倡國貨、抵制洋貨、挽回利權這樣的字眼,以及簡潔實用、成效明顯等產品特點,無疑成為鼓舞人心的力量,天時地利,眾望所歸。對國貨和新發明的倡導支持,本身也是愛國主義的直接表達方式,對於成立初期的南京國民政府與各地方政府來説,在謀求鞏固政權方面,更是贏得民心的“加分項目”。因而,以《內政公報》《教育部公報》《工商公報》等為代表的政府公報心甘情願“帶貨”,不遺餘力予以宣傳推廣。而對於上海漢藜公司來説,政府順應時勢潮流的強力助推,加上各大報紙的廣泛宣傳,形成最有效的廣告效應。鍾靈印字機的成功,反映了政府、企業、社會多贏的局面,成為近代中國聲名大噪的閃亮國產品牌,為近代中國如火如荼的國貨運動助力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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