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履行《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40年成效矚目

本文轉自【科技日報】;

今年4月8日,是我國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以下簡稱《公約》)40週年。

“《公約》於1973年3月3日在美國華盛頓簽署,其宗旨是保護野生動植物種因國際貿易而遭到過度開發利用。我國是《公約》第63個締約方,該《公約》於1981年4月8日正式對我國生效。40年來,我國堅定履行《公約》義務,積極推進履約行動,履約成效矚目。”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相關負責人告訴科技日報記者。

目前,我國建立了以《野生動物保護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為主體的履約立法體系,在《公約》秘書處組織的履約國內立法評估中被評為最高等級。

“我國進一步完善了履約管理和執法體制機制,建立了較為高效的監管體系,在實施國際貿易監管以及參加全球聯合打擊行動中得到國際社會充分肯定。”該負責人表示,同時,採取對進口《公約》附錄Ⅱ、Ⅲ所列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實施進出口證明書制度,對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和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和運輸陸生野生動物行為予以嚴格禁止,對商業性進口和國內加工銷售象牙及製品持續實施嚴格禁止措施等比《公約》更為嚴厲的舉措;建立部際聯席執法協調機制,強化執法監管,開展專項打擊行動,組織行業協會、民間團體、相關企業成立互聯網聯盟,共同打擊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

此外,我國利用“世界野生動植物日”“愛鳥周”等重要節點開展宣傳教育,增強公眾履行《公約》和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意識。

“40年來,我國深度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多次當選《公約》常委會亞洲區域代表、植物委員會委員或候補委員,代表亞洲國家發聲。目前,我國與18個國家和11個國際組織建立了合作關係,支持有關國家加強履約能力建設,多次獲得《公約》秘書長表彰證書、克拉克·巴文獎以及聯合國環境署亞洲環境執法獎等。”該負責人説。

通過40年的不懈努力,我國90%的植被類型和陸地生態系統、65%的高等植物羣落、85%的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種羣已得到有效保護。大熊貓、朱䴉、蘇鐵、珙桐等珍稀瀕危物種種羣實現恢復性增長。“藏羚羊野外種羣數量從20世紀90年代的6萬—7萬隻增長到現在的30萬—40萬隻,這既是原產國開展就地保護和從源頭上斬斷非法貿易的最佳實踐,也是原產國、中轉國、消費國攜手合作成功保護公約物種的全球典範。”該負責人説。

上述負責人介紹,下一步,我國將繼續加強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的源頭保護,禁止野生動植物非法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不斷完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發揮部門間《公約》執法工作協調小組的作用,做好野生動植物資源監測,強化野生動植物管理,加強履約執法和談判隊伍能力建設,加大法律普及和宣傳教育力度,推進對外合作與交流,嚴懲非法獵捕(採集)、交易、利用、運輸和進出口野生動植物行為。(馬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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