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和兒童有關的新法將開始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回應熱點問題

央廣網北京5月27日消息(記者侯豔)據中央廣播電視總枱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六一”國際兒童節即將來臨,在這一天,有兩部和兒童有關的新法將開始施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這兩部法律如同未成年人保護的車之兩輪,從權益保護和預防犯罪兩個方面保護廣大未成年人。

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相關負責人就法律中的熱點問題作出回應。

兩部和兒童有關的新法將開始施行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回應熱點問題

未成年人(圖片來源:CFP)

針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學生學習負擔過重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表示,學生被家長逼迫參加各種校外學習培訓,看似是教育問題,實際上是未成年人保護問題。

郭林茂説:“中小學生,包括幼兒園的孩子,在休息日、節假日、寒暑假期,卻仍然要面對老師佈置的一大堆作業和家長安排的一連串補課培訓,造成本該朝氣蓬勃的一代代少年兒童失去了快樂,毀壞了身體,過早地戴上了眼鏡,這是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極大摧殘。”

郭林茂透露,未成年人保護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近兩萬名未成年人提出的兩萬多條意見,很多與減輕學生負擔有關。為此,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時,在監護人的職責中,明確規定“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在“學校保護”一章中,也作出具體規定。郭林茂介紹説:“明確規定'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障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學校不得佔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學校、幼兒園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為未成年人提供有償課程輔導'。”

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為破解長期困擾家長和學生的負擔過重問題指明瞭方向。未成年人保護法從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

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兩部法律共同修訂,一體施行,更大力度保護好廣大的未成年人。但也有人質疑,法律對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制約偏軟,是不是會成為“熊孩子”的“護身符”?

對此,郭林茂首先指出,自己並不認同“熊孩子”的稱謂。他認為:“給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這本身就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戴着有色眼鏡看待‘問題兒童’。其二,因極個別未成年人有了罪錯,就指責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熊孩子’的‘護身符’,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負責任的。”

郭林茂指出,未成年人是一個特殊羣體,心智相對不成熟,認知水平偏低,自控能力較差。極少數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各種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應歸於成年人,不能簡單地歸罪於未成年人自身。對觸犯法律的未成年人採取教育的手段進行挽救,讓其重新健康成長,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做法,更何況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是擁有優秀傳統文化的中華民族。”郭林茂説。

近年來,有關校園欺凌的案例屢見報端,解決這一問題,既涉及加強未成年人保護,也涉及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此,兩部法律從家庭、學校、教育行政部門、公安機關各角度作出規定,最大限度地防範學生欺凌行為的發生。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一處處長劉斌介紹:“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在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職責中明確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欺凌他人。明確學校的防控職責,完善學生欺凌行為的處理方式。明確教育行政部門的職責。根據欺凌行為的嚴重程度,明確學校、公安機關可以採取相應的管理教育措施或者矯治教育措施。”

另據瞭解,為落實未成年人兩部法律的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起草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草案,已多次廣泛徵求意見,目前基本成熟,待合適時機正式出台。此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六條規定:“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正抓緊研究,將加快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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