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封建時代,由於受儒家思想的文化薰陶,女性講究的東西特別的多。在儒家思想裏,女人不僅要講究男女授受不親,還要遵守三從四德等禮數;如果一個女人做了傷風敗俗的事情,她估計會被浸豬籠、遊街。哪怕是開放的當今社會,一些女子在私生活方面很混亂,也會被很多人指指點點。但在古代卻有這麼一類女子,她們受封建禮數約束非常的輕微,她們就是讓男人好奇的尼姑。尼姑也屬於佛教的一種傳承,而佛家弟子的一些約束大家應該也瞭解一些,他們講究的是六根清淨。按道理説在這樣的清修環境下,她們一般不會做出一些違背佛祖的事情。但是元朝統治中原,由於他們的民風非常開放,更不注重儒家的禮義廉恥,導致明朝時期的尼姑庵幾乎成了風月場所。
在明朝,如果女子想要出家為尼,那她必須符合法定年齡,如果她是在洪武一朝,年齡必須在四十歲以上,民間女子不到四十歲的根本不能夠出家為尼,法律明確規定:“幼女、少女均不須出家”。而且《大明律》還明確規定“違者杖一百還俗,尼僧女冠入官為奴”。嘉靖六年也有規定:違法的“尼僧道姑,發還原籍出嫁,其庵寺房屋土地,盡數入官”。看到了吧,尼姑一旦違法,不但會被打屁股,還會被當成奴隸。那麼明朝為什麼要如此嚴格的管理尼姑呢?其中有一點是為了保證佛門的純潔,史書記載,明代婦女出家,大多不是出於“初心”,而是一種被迫或無奈之舉,因此她們缺乏虔誠的宗教信仰。
在明英宗時期,有一個書生中了舉人,正要繼續進京趕考,本是大好仕途,很有可能當官造福一方,但是下場卻令人唏噓。這天他趕路,在一個人煙罕至的地方,正好天色已晚,他走了很久也疲乏了,打算找個住處歇歇腳,好前方有一個寺廟,開門的是一位尼姑,原來這是個尼姑庵,書生就向尼姑請求在此地落個腳,尼姑欣然答應了。沒想到,這些尼姑都是一些壞人,那晚開始就是秀才的噩夢,那些尼姑對秀才虐待至極,一個讀書人哪經得起那樣的折騰,實在經不起虐待的秀才,一次次想盡辦法,終於有一次成功逃脱,等他逃出去的時候,已經骨瘦如柴。這件事慢慢傳到了皇宮,皇帝聽後十分氣憤!
皇帝為了給以後的人一個教訓,便下了一個狠招,命令將那些尼姑按豬肉的價格按斤賣給當地的老鰥夫,意思就是稱重量後,按當時豬肉的價格賣給那些喪妻或者是沒有老婆的老光棍。命令下達之後,很多的假尼姑感到害怕紛紛還俗,當地的佛寺風氣紛紛好轉。而其他州縣一看此效果非常好,便紛紛效仿,佛門之地不久便清淨了下來。從一個側面可以看出明朝上層社會對於尼姑的態度,就是拒絕更多的婦人加入尼姑的行列。人不勞動,不去創造社會價值,國家怎麼可能繁榮強大。書生借住尼姑庵,逃出後面黃肌瘦,皇帝大怒:將尼姑按豬肉價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