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税減半何時開始實施

  車輛購置税減半何時開始實施

  1.6升及以下車輛購置税明起減半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税;新《食品安全法》幫助消費者維權;國家工商總局發文規定,電商大促10月1日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自今年10月1日起,從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規開始實施。

  

  對新能源汽車不得限行限購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2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新一批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舉措,確定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車發展措施,促進調結構擴內需。

  會議決定,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車扶持政策,支持動力電池、燃料電池汽車等研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示範試點。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車輛更新中新能源汽車佔比要求,加大對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的考核力度,對不達標地區要扣減燃油和運營補貼。創新分時租賃、車輛共享等運營模式。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二是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税的優惠政策。三是加快淘汰營運黃標車,開展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對進度嚴重滯後省份要強化問責。在現有資金支持基礎上,允許地方政府將盤活的財政存量資金用於推動淘汰工作。確保完成到2017年全國基本淘汰黃標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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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不合格賠償保底千元

  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新《食品安全法》將於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其中諸多熱點問題被消費者寄予厚望,消費者最關心什麼?食品安全維權還有哪些難點?北京消協依託消費者網發佈最新調查報告,數據顯示,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是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問題。對於維權難,消費者認為當前食品消費維權主要難在取證、檢測和責任不好認定上。

  “您最關心新《食品安全法》哪些內容?”29.49%消費者選擇“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排在第一位,之後依次為加大處罰力度、千元保底賠償和確立首負責任制。

  數據説明,消費者最關心的,是構建一套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管理體系,嚴格規範食品經營主體行為,提升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其次是關心加大處罰力度,形成有效震懾;設置千元保底賠償,激發消費者依法維權熱情;確立首負責任制,為消費者依法維權提供方便。

  電商促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

  年末“雙11”、“雙12”等電商“大促”離我們越來越近了。今年電商“大促”中,如果再出現“預售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贈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條款,將得到遏制。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從10月1日開始,電商平台再進行集中促銷活動如出現上述違反“規定”的行為,可能會被查處。

  根據《規定》,網絡集中促銷,是指在特定時間內,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即第三方交易平台組織經營者在互聯網上,通過提供優惠條件開展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

  其中,作為集中促銷的組織者第三方交易平台應當記錄、保存促銷活動期間在其平台上發佈的商品和服務信息內容及其發佈時間。同時,交易平台需對網絡商户的促銷活動進行檢查監控,如發現商户有違法違規的行為,可以停止對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務,並予公示。

  對於此前“雙11”中曾經出現部分店家規定預售商品無質量問題不得退換貨,且得到了交易平台的支持等問題,此次《規定》中明確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七項水運涉企收費取消

  記者從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獲悉,從今年10月1日起,船舶港務費、特種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護航費、船舶臨時登記費、船舶煙囱標誌或公司旗註冊費、船舶更名或船籍港變更費、船舶國籍證書費、廢鋼船登記費等7項中央級設立的有關水運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將被取消。

  兩部門表示,此舉旨在落實國務院關於推進收費清理改革的工作部署,並切實減輕航運企業負擔,促進長江經濟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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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車輛購置税減半何時開始實施

  1.6升及以下車輛購置税明起減半

  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税;新《食品安全法》幫助消費者維權;國家工商總局發文規定,電商大促10月1日起不得限定退貨條件……自今年10月1日起,從中央到地方,一批法律法規開始實施。

  

  對新能源汽車不得限行限購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9月29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新一批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改革舉措,確定支持新能源和小排量汽車發展措施,促進調結構擴內需。

  會議決定,一是完善新能源汽車扶持政策,支持動力電池、燃料電池汽車等研發,開展智能網聯汽車示範試點。機關企事業單位要落實車輛更新中新能源汽車佔比要求,加大對新增及更新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比例的考核力度,對不達標地區要扣減燃油和運營補貼。創新分時租賃、車輛共享等運營模式。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實行限行、限購,已實行的應當取消。二是從2015年10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對購買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實施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税的優惠政策。三是加快淘汰營運黃標車,開展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對進度嚴重滯後省份要強化問責。在現有資金支持基礎上,允許地方政府將盤活的財政存量資金用於推動淘汰工作。確保完成到2017年全國基本淘汰黃標車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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