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提出穩定樓市政策4條建議: 積極發展長期公共租賃住房, 穩定和規範住房租賃關係

央行提出穩定樓市政策4條建議: 積極發展長期公共租賃住房, 穩定和規範住房租賃關係

  今天中國人民銀行近日發佈的《北京市金融運行報告(2017)》報告提出了穩定房地產市場和建立房地產市場長效機制的4條政策建議,其中包括,探索建立和完善土地當量制度,通過交易在全國範圍實現綜合佔補平衡,提高土地在全國範圍內的集約利用;積極發展長期公共租賃住房,穩定和規範住房租賃關係。

  報告指出,2016年,全國房地產市場的結構分化特徵較為明顯。從市場發展格局看,三大都市圈和長江中游經濟帶等核心城市圈的集聚效應,吸引人才、資金持續流入,支撐當地房地產市場持續發展,一、二線熱點城市市場份額持續上升。但在供給不足、房價較高、調控政策趨嚴等背景下,需求開始向部分環核心城市圈的三四線城市外溢,帶動了當地房地產市場的較快發展。與此同時,部分東北、西部地區部分二線城市和大部分三四線城市受到人口吸附能力不足、居民收入水平不高等制約,房地產庫存依然較高。

央行提出穩定樓市政策4條建議: 積極發展長期公共租賃住房, 穩定和規範住房租賃關係

  從調控政策措施看,2016年尤其是四季度以後,“因城施策”調控力度加大,靈活度提升。

  一是調控力度差異化。以限購為例,對於非户籍購房者的社保繳納年限不一,部分城市限購範圍集中在主城區,體現了“因城施策”調控思路。

  二是調控範圍不再侷限於一二線城市,開始向三四線城市延伸。部分一二線周邊城市受到核心城市圈需求外溢的影響,房地產市場快速升温,也開始加強調控。

  三是調控手段更加豐富。在限購、限貸、限價等傳統調控手段的基礎上,開始實施限售政策,即買房後需要經過一定年限才能再次入市交易。

  此外,加大整頓市場秩序的力度,通過嚴查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企業、打擊房地產虛假廣告、加強土地拍賣資金監管、防範違規資金流入土地市場等方式,合理引導市場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央行提出穩定樓市政策4條建議: 積極發展長期公共租賃住房, 穩定和規範住房租賃關係

  2017年,各地區將認真落實“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的政策要求,繼續強化“因城施策”調控政策,全國房地產市場可能呈現“成交回落、價格平穩略降”的發展態勢。但是,房價上漲預期仍然存在:土地供應不足,部分城市甚至出現“麪粉比麪包貴”的情況;部分熱點城市庫存處於低位,短期內市場供應緊張;居民投資渠道有限且回報不高。因此,應做好以下幾點:

  一是建立健全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長效機制。明確近、中、遠期城鎮建設用地和土地供給規劃,將城鎮户籍人口與公益及建設用地指標掛鈎,穩定預期。可探索建立和完善土地當量制度,通過交易在全國範圍實現綜合佔補平衡,提高土地在全國範圍內的集約利用。

  二是積極完善中小城市發展基礎,提高中小城市吸引力,並形成優勢產業支撐、快速軌道交通連接、優質公共服務供給、包容性強、綠色低碳的城市網絡,也有助於疏解特大城市非核心功能。

  三是加強住房金融宏觀審慎管理,繼續做好房地產金融調控,在支持居民合理自住購房同時,嚴格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

  四是積極發展長期公共租賃住房,穩定和規範住房租賃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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