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向家長送達《督促監護令》。
廈門網訊(廈門晚報記者 彭菲)11日,10份《督促監護令》跨越100多公里距離,從廈門市思明區來到漳州市平和縣,廈漳兩市多部門協作的督促監護暨臨界預防、家庭教育工作會也同日舉行。
據瞭解,這不僅是我市檢察機關首次探索跨市合作,開展督促監護和家庭教育工作,也是截至目前在單起案件中發出數量最多的《督促監護令》。
幫教挽救迫在眉睫家長收到《督促監護令》
在思明區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欺凌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4名被告人已被法院一審判決,而其餘的10個施害者因案發時均在12-15週歲,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而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10份《督促監護令》就是發給這10名施害者的家長的。思明區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檢察官説,一方面,這些未成年人法律意識淡薄,對實施欺凌的嚴重違法性沒有認知;另一方面,家庭監護存在缺失,家長們不會管、管不夠,如何幫教和挽救迫在眉睫。“今年1月1日實施的《家庭教育促進法》更加強調了監護人‘依法帶娃’的職責,也明確了包括檢察機關在內的各部門單位的職責。我們給家長髮《督促監護令》,就是要督促其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幫助涉案未成年人擺正思想、改正錯誤。”
聯動當地四個部門“近身”督促確保落實
這10個未成年人目前居住在漳州市平和縣、漳浦縣。經上級檢察院的指導協調,思明區檢察院與平和縣檢察院的兩個未檢部門深度對接,平和縣教育局、公安局、婦聯等單位協同參與,做好“近身”督促。檢察官説,跨市協作更能夠保障《督促監護令》的落實。
工作會上,承辦檢察官對涉案的10名未成年人展開臨界犯罪預防法治教育,並向他們的家長們宣讀和送達了《督促監護令》。
督促令要求,家長要創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環境,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互相推脱教育、監護責任;學習家庭教育知識,督促未成年人學法、知法、用法;配合檢察機關、公安機關、教育局、婦聯等有關機關、社會組織以及心理諮詢機構,落實具體監護舉措,幫助未成年人完成心理輔導或者其他適當的幫教措施。
平和縣相關部門均表示,將積極配合,確保《督促監護令》的落實,引導孩子儘快迴歸校園生活、完成課業,發揮專業志願者的力量,持續為家長提供家庭教育諮詢服務。
引入司法社工早介入為家庭提供教育指導
現場,司法社工還為家長們上了一堂家庭教育課。早在去年4月,思明區檢察院便邀請司法社工介入。社工們長期從事未成年人犯罪研究,也是專業的家庭教育指導師。他們對10個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性格特點、家庭監護教育情況、犯罪原因等方面進行了走訪調查,形成了詳實的調查報告,也為此次開展督促監護和家庭教育指導奠定了基礎。聽了司法社工的分析和建議,多數家長都羞愧地低下了頭,有的還落淚了。
據介紹,督促令設有6個月的監護考察期。思明區檢察院表示,下一步將繼續跟進監督,採用實地走訪或電話回訪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充分了解督促令的落實情況。若監護人拒不履行或怠於履行監護義務,將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督促監護令》
《督促監護令》是檢察機關在辦理未成年人案件中,發現監護人存在管教不嚴、監護缺位等問題,影響未成年人健康成長,導致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時,督促、引導父母對孩子履行監護人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保障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向監護人發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的檢察工作文書。
【來源:廈門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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