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尼夢之橋】;
當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十分嚴峻,國際旅行交叉感染風險較大,駐尼日利亞使領館再次提醒赴華人員慎重評估疫情期間旅行風險,務必牢記“非必要,非緊急,不旅行”。同時,對確有緊急旅行需要的赴華人員申領健康碼作出如下調整:
一、擬赴華人員在乘機前至少14天進行隔離閉環管理。自3月5日起,在尼企業(包括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合資企業等)人員須由所在企業出具《乘機赴華人員已隔離滿14天證明》,證明須包含赴華人員信息(姓名、護照號、當地及國內手機號)、隔離時段和隔離地點、隔離期間健康狀況、企業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企業印章;無工作單位人員須本人簽署《健康防護承諾書》(見附件),承諾在赴華前14日內包括檢測後均嚴格進行自我隔離閉環管理,避免同外界接觸。
二、駐尼使領館繼續停止為轉機兩次及以上赴華人員發放綠色健康碼,無論赴華行程經何地中轉,出發前均需向駐尼日利亞使領館申領綠色健康碼並在登機時配合航空公司查驗,否則將影響您在中轉地申領綠色健康碼。在申領健康碼時請上傳您的完整行程單等材料。如您的行程不符合上述要求,將可能影響您獲得符合乘機要求的綠色健康碼。我駐對應中轉國使館也將審核您的《乘機赴華人員已隔離滿14天證明》或《健康防護承諾書》、行程單及前站健康碼,有關要求請關注我駐中轉國使領館相關通知。
三、擬赴華人員在獲得48小時內的兩次核酸、一次血清IgM抗體共三份陰性檢測證明後,請確認檢測證明中姓名、護照號碼等基本信息準確無誤,第一時間將三份檢測證明、《乘機赴華人員已隔離滿14天證明》或《健康防護承諾書》、完整行程單、在尼居留證明(如居留證、簽證等)、緊急回國事由表及證明材料、本人手持護照信息頁照片、採樣現場照片等上傳至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對於系統無專門上傳窗口的,請在上傳檢測證明窗口提交。
四、有感染史的擬赴華人員,須提供當地醫院出具的載有肺部CT或X光結果的康復證明、出院前兩次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採樣時間至少間隔24小時)。符合上述條件的,當事人進行14天隔離管理和健康狀況監測正常後,可通過防疫健康碼國際版小程序向駐尼使領館提交申請。接種新冠疫苗產生IgM、IgG抗體陽性的,應出具相應接種證明,接種證明中須含有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疫苗名稱、第一劑注射日期、第二劑注射日期、注射地點、醫生或醫療機構簽名、簽章等要素。駐尼使領館將綜合考慮審發健康碼,具體以複核結果為準。
五、請擬赴華人員如實申報個人信息,包括感染史、接觸史和本人聯繫方式等重要信息,提供真實、有效的核酸檢測及血清抗體檢測證明及相關文件。如發現故意隱瞞病情、塗改偽造檢測報告、他人代檢等情況,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六、對赴華人員實施遠端檢測措施的其他要求,詳見駐尼使領館之前發佈的《關於再次調整乘機赴華人員健康碼申請要求的通知》《關於實施搭乘航班赴華人員“雙檢測”及健康碼申領有關要求的通知》等。駐尼使領館以往發佈的通知、提醒等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駐尼使領館享有對本通知的最終解釋權。
衷心感謝您對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附件:健康防護承諾書
駐尼日利亞使館
駐拉各斯總領館
2021年2月19日
原標題:關於進一步調整健康碼申領要求的重要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