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夜間開庭”,事不過夜!這些寶泉嶺法院人“不打烊”,只為了……

由 万俟傲白 發佈於 綜合

暮色四合,華燈初上

當城市嘈雜紛擾歸於寧靜

當車水馬龍終於像潮水般退去

當大多數人早已結束了一天的工作

或休息或聚會,以此來慰藉一天的疲憊

而寶泉嶺法院依然燈火通明

雖然早已過了下班時間

但依然有當事人通過安檢,進入法院等待開庭

快看那些燈火通明的夜,那些晨光熹微的星

法院人用瑩瑩之火,裝點着我們的夢

01

一次性解決糾紛 從立案到結案只用了三天

    2020年6月,戚某因資金週轉向張某借款50000元並寫下借條,施某為該筆借款提供擔保,期間戚某償還20000元,後經原告多次催收未果。為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張某於2020年11月3日向寶泉嶺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審判庭秦哲庭長承辦該案後,考慮案情比較簡單,訴訟標的較小,為了減輕當事人訴累,將二被告約到了法院。二被告到庭後對原告起訴的事實沒有異議,並願意放棄答辯、舉證期限。

    秦哲庭長決定趁熱打鐵,在徵得原被告同意之後,於11月5日晚6時對該案進行了審理。在秦哲庭長的主持下,雙方簽下了調解協議,至此本案調解終結。

02

“夜間開庭”  解民憂暖人心

    “當 !”,“現在開庭。”12月12日晚7時,伴隨着法槌清脆的響聲和法官洪亮的聲音,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的審理開始了。

    原來趙某於2017年6月在寶泉嶺某銀行辦理住房按揭貸款,期限一年,可截止到2020年仍拖欠本息一萬五千餘元。不久前銀行將趙某告到法院,要求其償還借款本息。

    承辦法官王洪偉在接到本案後,當了解到趙某現居住在距離寶泉嶺500餘公里的撫遠市,經過綜合考慮,為方便雙方當事人參與訴訟,在徵得原被告同意的基礎上,決定為當事人安排夜間開庭。在調解階段,承辦法官從法理事理情理的角度出發,解開了被告的心結,促成雙方當事人當庭達成了調解。

    近年來,為了讓當事人享受到更加便利、高效的訴訟服務,寶泉嶺人民法院因地制宜,根據轄區面積大、農業生產生活等特點,充分運用“夜間法庭”“田間法庭”“假日法庭”“巡回法庭”開展案件審理執行工作,將司法為民落到實處,打通司法為民最後一公里。

素材來源:民庭、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