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網訊 11月16日,蘆淞區人民法院對位於天元區一處涉案房產加裝電子封條,對涉案房產形成全天候監控、取證,保障司法拍賣程序順利進行,這在蘆淞法院系首例。
什麼是電子封條?
“電子封條”是一個長方形的盒子,覆蓋面積近2平方米,盒子表面寫有“法院查封、嚴禁破壞”和大寫的“封”字等字樣。不同於傳統的紙質封條,“電子封條”內置攝像頭感應裝置,可以對涉案房產進行全天候監控,任何人試圖破壞,“電子封條”便會自動播放法院的語音警告,告知擅自破壞封條的法律後果,並自動攝影攝像,鎖定證據,將信號傳達至執行法官的手機終端,以便執行法官第一時間知悉查封現狀並迅速採取相應措施。設備上方印有二維碼,被執行人和相關人員用手機掃碼就能閲讀相關法律文書,瞭解查封房產的基本信息,真正做到公開透明。
中國建設銀行株洲分行與楊某某因金融借貸產生糾紛,楊某某並未按期履行判決中約定的還款義務。
經中國建設株洲分行申請,蘆淞法院決定對楊某某名下株洲市天元區的一處房屋進行拍賣或變賣,所得錢款用以履行還款義務。
此前,該院已在該涉案房屋大門上張貼了騰房公告,而楊某某的債權人聲稱欠了他很多錢,所以不願搬走,經蘆淞法院幹警再三溝通,房屋佔用人仍然不肯搬離房屋。隨後,執行幹警在該房屋門上裝上“電子封條”,予以查封。
該院也將在今後的執行辦案中擴展“電子封條”的使用覆蓋面,讓科技創新成果充分融入司法實踐和司法應用,為深入推進“切實解決執行難”的工作目標提供助力。
【來源:湖南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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