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坊區法院2020年首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非法獵捕“三有保護動物”案當庭宣判

東北網9月1日訊(記者 遲亦達)8月28日下午,香坊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今年首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並當庭宣判。

香坊區法院2020年首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非法獵捕“三有保護動物”案當庭宣判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

10餘名人大代表受邀旁聽庭審。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10月2日,被告人李某寧、郭某君經預謀在哈爾濱市朝陽鎮某村南山坡實施非法狩獵行為。至同年10月4日,二被告人使用粘網、引鳥捕獵野生鳥類共計37只,其中活鳥35只、死鳥2只。經國家林業局野生動物植物檢測中心鑑定,涉案鳥類品種為斑鶇、燕雀、藍鴿鴝、小鵐、黃雀、錫嘴雀,上述鳥類均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保護動物名錄》,基準價值均為人民幣300元/只。

香坊區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判處被告人李某寧、郭某君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在案扣押的獵捕工具黑色粘網1片、不鏽鋼杆2根予以沒收;二被告人上繳的資源損害補償金人民幣11100元移送執行,上繳國庫;責令二被告人於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在省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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