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愛空間曾因違反廣告法被罰20萬元 涉司法案件3起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綜合

  樂居財經訊 蘭蘭 4月12日,樂居財經獲悉,愛空間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愛空間”)曾涉司法案件3起,案由分別為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信息電訊行政管理(信息、電訊)等。

  據公開資料,愛空間曾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規定遭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景山分局罰款20萬元,決定文書號為京工商石處字〔2016〕第85號。

  據查閲,愛空間成立於2014年10月,註冊資本為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陳煒。目前該公司由空間智慧裝飾裝修(北京)有限公司10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