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項目經費用於績效支出部分最高可達60%
本文轉自【法治日報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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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技評價改革的推進過程中,基層對“破”後如何“立”的問題反映比較集中,不少單位管理文件上已實現破除“四唯”,但“破”後拿什麼評,如何平衡定性評價和定量指標等仍是評價主體面臨的難題。科研人員也呼籲破“四唯”後應儘快確立更科學、更公平的評價標準和方式。
□ 本報記者 張維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兩份文件的相繼發佈,讓科研界備感振奮。
這兩份文件分別為《關於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前者為科技創新增力,後者為科研人員減負,中央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的決心由此可見一斑。
業內普遍期待,上述改革舉措儘早落實到位,讓科研人員輕裝前行,潛心鑽研,多出高質量科技成果、為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作出更大貢獻。
貼票報銷佔用大量時間
錢與人的問題,往往關係重大。但並不意味着錢有了,人多了,問題就迎刃而解。如何用好錢與用好人,更是關鍵。
國家統計局今年發佈的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我國全年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24426億元,整體投入排名世界第二。另據中國科協統計的數據,目前我國科技工作者總人數超過9100萬,位居世界第一。
但是,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錢有了,人多了,但我國的科技創新能力卻和每年科研投入不相匹配,被‘卡脖子’的核心技術仍然很多,基礎研究中國際領先的原創性成果偏少。”中國科學院一位老院士就曾發出上述感慨。
在怎樣用錢的問題上,科研人員苦科研經費管理使用痛點可謂久矣,貼票、報銷、算賬等,佔用了他們大量時間和精力,也有人認為“管理嚴是好的,但過分嚴有可能物極必反,誘發另一種風險,即導致科研人員財務報銷造假”。某高校財務部門負責人也向記者證實瞭如今報銷科研經費確實越來越嚴格,“審查很細,流程很多”。
不止是報銷難,科研經費申請使用中還存在預算編制繁瑣、項目申報流程長、經費撥付進度慢等問題,而這些問題,必然會影響科研人員創新的積極性。
《若干意見》正是在這一背景下出台。為讓科研人員能夠心無旁騖地紮根學術,《若干意見》提出,簡化預算編制,進一步精簡合併預算編制科目,按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編制直接費用預算;下放預算調劑權,設備費預算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承擔單位,不再由項目管理部門審批其預算調增。
科學研究具有不確定性,但經費預算卻要對未來的科學活動進行具體詳細的預測。針對這一矛盾,《若干意見》提出,擴大經費包乾制實施範圍,在人才類和基礎研究類科研項目中推行經費包乾制,不再編制項目預算。並鼓勵有關部門和地方在從事基礎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獨立法人科研機構開展經費包乾制試點。
為加大科研人員激勵力度,《若干意見》提出了提高間接費用比例、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加大科技成果轉化激勵力度等多項措施。並要求減輕科研人員事務性負擔,為科研人員在預算編制、經費報銷等方面提供專業化服務;改進財務報銷管理方式,推進科研經費無紙化報銷試點;簡化科研儀器設備採購流程,對科研急需的設備和耗材採用特事特辦、隨到隨辦的採購機制,可不進行招標投標程序等。
要用好科技評價指揮棒
大連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孫玉濤教授是《中國研發經費報告》項目負責人,《若干意見》的出台,讓他覺得“應該會讓科研人員的收入有所提高”。
孫玉濤所在的上述項目課題組在調研中發現,不少高校教授以其税後工資來説,很難在大城市有體面的生活,培養的研究生剛工作薪水都比導師高。而根據《若干意見》,提高科研項目間接費用比例,科研項目經費中用於人的費用可達50%甚至60%,且可以全部用於績效支出。
據瞭解,科研經費直接部分是不能發工資的,科研人員的工資很大部分來自間接經費。
錢的問題解決了,也就解決了有關人的部分問題。而《指導意見》的發佈,則從另一個角度,即評價機制方面來解決人的問題。
“科技評價是科技活動的指揮棒,對科技事業的健康發展起到重要作用。”科技部部長王志剛説,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科技成果評價改革工作。2018年,中辦、國辦印發《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取得積極成效。但科技成果評價機制仍存在一些問題。
這些問題包括:科技成果的評價導向作用和價值發現作用發揮不夠,對促進產出高質量成果和激勵創新主體、科研人員積極性的效果不充分;多維度、分類的科技成果評價體系不健全,指標單一化、標準定量化、結果功利化的問題還不同程度存在;科技成果評價行業不成熟,評價服務的標準化、規範化水平不高,行業自律和有效監管體系尚未形成。
為解決這些問題,《指導意見》出台。王志剛説,在解決好“評什麼、誰來評、怎麼評、怎麼用”的關鍵問題上,《指導意見》直面科技成果評價的堵點難點,把“堅持科學分類、多維度評價”作為解決“分類評價體系不健全,評價指標單一化、標準定量化、結果功利化”問題的破題之舉,圍繞四個問題作出系統部署:
一是在解決“評什麼”方面,要根據科技成果不同特點和評價目的,重點是全面準確評價科技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
二是在解決“誰來評”方面,指導意見堅持“誰委託科研任務誰評價”“誰使用科研成果誰評價”,突出評價的用户導向、應用導向、績效導向。
三是在解決“怎麼評”方面,指導意見提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按照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等不同成果類型,形成符合科學規律的多元化分類評價機制。
四是在解決“怎麼用”方面,指導意見從需求側入手,以科技成果評價為指揮棒,激發科研人員積極性。
破“四唯”立新標出新樣板
破解科技成果評價中的“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是業界長久以來的呼聲。
據王志剛介紹,近年來,按照中央關於深化科技評價改革的部署,通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科技創新質量、貢獻、績效為核心的導向深入人心,破“四唯”取得了重要階段性成效。但在科技評價改革的推進過程中,基層對“破”後如何“立”的問題反映比較集中,不少單位管理文件上已實現破除“四唯”,但“破”後拿什麼評,如何平衡定性評價和定量指標等仍是評價主體面臨的難題。科研人員也呼籲破“四唯”後應儘快確立更科學、更公平的評價標準和方式。
在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研究員李曉軒看來,《指導意見》有望成為當前科技評價“破四唯”“立新標”改革的新樣板。其中每一條舉措都緊盯當前各方面反映的科技成果評價存在的突出問題,直接回應廣大科研人員的訴求,體現了改革的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可以説是以科技成果評價為指揮棒,有利於激發科研人員的積極性。
王志剛介紹説,《指導意見》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統籌“破四唯”和“立新標”上提出指導措施,確立科技成果分類評價體系,建立政府、市場、第三方機構、金融投資機構等多主體評價機制,形成與之相適應的考核評價方式。比如,對具有重大學術影響、取得顯著應用效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高質量成果,提高其考核評價權重。
王志剛表示,下一步,將選擇不同類型單位和地區開展有針對性的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把新的評價理念、方法和標準立起來,探索簡便實用的制度、規範和流程,解決改革落地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