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新動能

由 高會雲 發佈於 綜合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文公佈,《意見》圍繞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等方面提出31條政策措施。

支持民營經濟的關鍵之一在於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意見》從持續破除市場準入壁壘、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完善社會信用激勵約束機制、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4方面着手,包括清理規範行政審批、許可、備案等政務服務事項的前置條件和審批標準,完善信用信息記錄和共享體系,推動修訂企業破產法並完善配套制度等具體舉措。

可以看出,中國對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十分重視,一方面,破除在審批許可、招投標等方面的制度壁壘,強化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執法,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為民營企業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和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另一方面,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積極搭建政企交流平台,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打造宜商惠企的政策環境和社會環境。

民營企業的茁壯發展還需要在政策層面提供強有力的支撐。《意見》指出,加大對民營企業經濟政策支持力度,精準制定實施各類支持政策,例如:完善融資支持政策制度,推廣“信易貸”等服務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進行上市融資和再融資;健全防範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等。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不同規模、不同類型的民營企業,需制定不同的政策。比如,針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建立支持政策“免申即享”機制,並持續推進個體工商户的市場準入準營退出便利化,實施個體工商户差異化精準扶持機制,開展分型分類培育試點;對於規模較大、創新程度較高的民營企業,應放寬在新型基礎設施等重大項目方面的准入門檻,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實施機制,鼓勵、吸引更多民間資本參與國家重大工程和項目建設。

《意見》的核心目標之一就是提振民營企業信心。目前中國經濟正處在加快恢復的窗口期,國內外形勢發生深刻複雜變化,信心是經濟穩步發展的重要支撐,需要多措並舉見實效,政策端的持續加碼,釋放出積極信號,通過強有力的政策解決民營企業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持續提振民營企業家的投資信心。

應堅持“兩個毫不動搖”“三個沒有變”,引導民營企業充分理解和利用國家利好政策,拉動民營企業投資積極性,激發民營企業創新創造活力,讓民營企業在經濟回升向好的大趨勢下大有作為。

各地政府也在支持民營企業上不斷推出創新舉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對民營企業創新的支持和激勵,比如:支持民營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引導和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實施智能製造試點示範項目;建立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機制,搭建共性技術平台,引導和推動大企業向中小企業開放資源、共享能力。這些措施都將為民營企業提供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