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嵐山法院:執行工作網格化,查人找物不再難

由 弓四清 發佈於 綜合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 張穎 日照報道

為進一步解決“人難找、物難查”等困擾執行的難題,去年8月份以來,嵐山區人民法院立足執行難源頭治理,選聘433名執行網格員,發揮人地兩熟優勢,協助法院查人找物、解決執行送達難題、促成調解和解,成效顯著。

今年以來,嵐山區人民法院新收執行案件1546件,執結1204件,其中,執行網格員協助送達執行文書237份;網格員直接參與執行案件42件,達成執行和解協議的有22件;成功查找被執行人下落58人次,梳理70餘條有價值信息,網格員協助執行案件佔30%以上。

打破僵局,破解查人找物難題。查人找物是執行工作的首要任務,找不到人、發現不了財產,執行工作必然陷入僵局。之前法院通過‘總對總’和‘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不能做到查人找物全覆蓋、無死角。執行網格員作為網絡查控系統媒介,將網絡觸角延伸至田間地頭、羣眾家,更好地協助執行案件。嵐山區人民法院從轄區選聘433名執行網格員,遍佈全區各個村居(社區),熟悉現代網絡科技,且大部分人都在村“兩委”或社區任職,對當地羣眾情況非常熟悉,同時利用鄉風民俗幫助法院執行案件、化解矛盾,效果顯著,案件執行率和標的到位率進一步得到提高。

提供保障,運行機制有序高效。在全市範圍內首先開通互聯網應急調度平台,上線‘智慧執行’和‘網格陪執’手機網格員信息錄入系統,實現了全時段的雙向‘一對一’聯絡反饋和執行指揮中心集中調度指揮。為進一步規範網格協助執行流程,區法院先後6次組織開展執行網格員專項培訓,並制定了《網格員協助執行工作實施細則》,就網格員協執事項、工作流程、完成時限、工作考評等問題,進行了統一規範。為調動執行網格員的積極性,積極爭取財政專項資金支持,根據協執案件的類型和難易程度,每起案件可獲得50元至500元不等的經費補貼。還與區委政法委綜治網格化服務中心建立了網絡聯繫,通過網絡發送協助執行指令和反饋協助執行的結果,程序規範,方便快捷。

加強協調,構建綜合治理大格局。“執行+網格化”工作模式的建立,對構建“黨委領導、政法委協調、人大監督、政府支持、法院主辦、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綜合治理執行難工作大格局”提供了一份有益的探索。打通實現社會公平公正的“最後一公里”,讓更多羣眾瞭解、參與到執行案件中來,形成破解執行難“作戰同盟”,讓被執行人無處藏身、無所遁形,打破被執行人難找,財產難尋的困局,提高執行和解率,提升執行工作質效。

今年1月份到8月份,嵐山區法院首次執行案件實際執行到位率34.59%,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審限內執結率100%,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基層法院前2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