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這是我欠張某的錢。今天我出獄,來還錢了。”
近日,嘉禾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接待了這位被執行人李某。去年,李某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同時須賠付對方萬餘元。因在規定期限內未收到賠償,張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這可讓執行幹警胡柏茂犯了難,李某此時在獄中,難以聯繫,如何對其釋法析理督促其還錢呢?
胡柏茂將目光轉移到李某的家屬身上,他想到,可以與家屬多加聯繫,讓他們明白還清賠償的必要性與逾期不還的法律後果,在探監時對李某進行勸説。於是,胡柏茂多次來到李某家中,與他們促膝懇談,同時,與李某所在村的村幹部建立聯繫,請他們督促此次執行。
最後,李某出獄當天便來到執行局交清賠償款。“李某終於為他打人的行為付清了代價,我心裏這口氣順了。”申請人張某感慨。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劉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