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因不滿婚紗照被“拍胖”,一女子在朋友圈罵人被起訴!法院:當庭道歉

由 終廷花 發佈於 綜合

平時生活上遇到高興或者不高興的事,第一時間在朋友圈分享已經成為了當下很多人的習慣。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作為社交平台,朋友圈一樣受到法律制約,出現侵權行為同樣要承擔責任。

近日,杭州臨安法院調解了一起在朋友圈發文辱罵商家引發的名譽權糾紛案件。

2022年3月,王小姐花了3899元在一家婚紗影樓拍攝了婚紗照。因為對婚紗照的拍攝效果和精修片不滿意,加上微信裏跟影樓老闆的溝通又不暢,王小姐一氣之下在微信裏罵了老闆一頓,還在朋友圈裏發佈了辱罵影樓的話,讓眾親友見證她的氣憤。

影樓認為王小姐在朋友圈發佈侮辱性言論,損害了自己的名譽權。要求王小姐刪文道歉未果後,影樓訴至法院,要求王小姐立即停止侵權,在微信朋友圈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合理維權支出等損失。

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情緒都挺激動。

王小姐表示,影樓的婚紗照把她“拍胖”了,自己照片上看起來像有150斤。關鍵她認為影樓收到全款後服務態度起了變化,在自己表示對照片不滿意後老闆一直未現身處理,對她提出的退款要求也置之不理。她電話投訴後,影樓老闆卻在調解時缺席。而且她認為婚紗照的糾紛影響了自己的婚期,現在影樓起訴她屬於倒打一耙。

影樓則表示,自己整個拍攝過程服務到位,當時已經為王小姐提供了“一對一”的服務,這個服務本來是在萬元級別的攝影套餐裏才享有的。王小姐提出對照片不滿意後,影樓也表示願意為她重拍兩組,但王小姐提出除非更換攝影師,否則拒絕重拍堅持要退款。

有關部門調解時,恰好遇到老闆“黃碼”了無法前往,王小姐堅持不聽解釋並在朋友圈發佈不實的辱罵言論,還拒絕刪除。王小姐的行為顯然給影樓和老闆本人的社會觀感帶來了負面影響。法庭查明王小姐確實在微信朋友圈發佈了不當言論,並對“我的朋友圈我做主”的觀點進行了普法解釋,特別説明超越事實根據的辱罵行為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哪怕是在“朋友圈”這樣的網絡平台,同樣適用網絡侵權責任和侵害名譽權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定。

經過溝通,王小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和事件的嚴重性,表示願意當庭書面道歉。影樓老闆見王小姐態度改變,願意接受其道歉,同意儘快交付婚紗照全部成品並放棄賠償要求。最終,雙方達成和解。

法官説法:微信是已被廣泛使用的一個社交軟件,朋友圈是微信常見的交流方式,具有一定公開性,所以同樣適用網絡侵權責任和侵害名譽權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定。案件中,王小姐在微信朋友圈上通過發佈辱罵、侮辱性言論,該言論在朋友圈內引起了朋友的關注,客觀上影響了影樓的社會評價,亦在微信朋友圈中對影樓及老闆產生不良影響,損害了影樓及老闆的名譽。民事主體的名譽權受到侵害,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網絡空間不是私密日記本,我們可以在網絡上記錄生活、分享快樂、吐槽遭遇,但在遇到糾紛矛盾時,如果把網絡空間當成出氣筒,隨心所欲肆意謾罵攻擊他人,卻可能引發侵權之訴。無論如何,冷靜理智,依法維權,才是正道。

(臨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