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雪樵:“以鮮活的監督案例詮釋民法典精神 引領社會進步”

十三屆全國政協常委、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
“以鮮活的監督案例詮釋民法典精神 引領社會進步”

張雪樵:“以鮮活的監督案例詮釋民法典精神 引領社會進步”

去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最高檢將如何貫徹民法典?北京青年報記者專訪了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張雪樵。

張雪樵表示,司法機關是老百姓的民事權利救濟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民事檢察專司訴訟監督,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獨特設計,也是中國檢察機關司法為民的最大優勢。

談民事檢察

民事檢察就是在辦理羣眾“天大的案件”

北青報:民事檢察的獨特之處和優勢是什麼?

張雪樵:檢察機關的四大檢察包括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民事檢察的主要職能是民事訴訟監督,即依據民法典、民事訴訟法等法律對人民法院審判和執行的民事案件進行監督。老百姓絕大部分民事權利、民事行為是在自然和諧的狀態下實現的,只有產生了糾紛,僅依靠自己解決不了,才起訴到法院尋求司法機關的公權力救濟。這些民事訴訟發生在老百姓衣食住行等生活密切相關的各個領域,民生無小事,民事大如天!民事案件就是人民羣眾“天大的案件”。

司法機關是老百姓的民事權利救濟的最後一道防線,而民事檢察專司訴訟監督,既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的獨特設計,也是中國檢察機關司法為民的最大優勢。

北青報:在保障羣眾利益方面,去年民事檢察工作是如何進行的?

張雪樵: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民事檢察部門辦理生效裁判結果監督案件6萬餘件、審判違法監督案件1.6萬件、執行活動監督案件2.2萬件。針對老百姓遇到的執行難、執行亂問題,最高檢與最高法共建了全國執行與法律監督工作平台,及時發現、糾正執行和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共同把當事人權益保障落到實處。對於未成年人、農民工、貧困羣眾等弱勢民事主體存在維權困難的,辦理民事檢察支持起訴案件1.7萬件,温暖助力農民工討薪、積極助力精準脱貧。

談貫徹民法典

要以案釋法 發揮司法引領作用

北青報:民事檢察職能還包括對法院的審判違法行為進行監督。去年一年,檢察院是如何做好這項工作的?

張雪樵:2020年,全國檢察機關對民事審判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提出檢察建議3萬餘件,督促人民法院及時糾正違法行為,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檢察機關暢通審判程序違法和審判人員違法監督案件入口,一方面依法受理當事人監督申請,對當事人反映的審判違法線索加強調查核實;另一方面,對於當事人沒有申訴但存在重大違法嫌疑的案件,嚴格按照規範要求,依職權監督、啓動程序。

北青報:檢察系統如何貫徹落實好民法典?

張雪樵:刑事檢察方面,要以民法典中的權利規定為遵循,客觀公正履行刑事檢察職能,尊重和保障人權。民事檢察方面,培育、養成權力監督與權利救濟相結合的民事檢察思維。

行政檢察方面,民法典對行政機關的一些履職行為直接提出要求,既是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據,也是行政檢察的履職依據。公益訴訟方面,首先要把民法典這部基礎性法律作為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重要實體法依據。再者,新時代人民羣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的新需求中,公共利益是很重要的一部分。

民法典規定的生態環境責任,涉及眾多消費者的產品責任,影響公共安全、公民信息安全的侵權責任,侵害英雄烈士人格權的法律責任等等,既是私權利保護,也是公益保護的重要保障。公益訴訟檢察要貫徹落實好民法典保護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和精神。

北青報:目前亟須做的工作有哪些?

張雪樵: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和先進理念,亟須通過一個個鮮活案例的詮釋來引領社會進步。

譬如高空拋物的侵權損害賠償案件,法典前時代是讓高樓眾多業主共同分攤受害人的損害賠償費用,雖然依據公平原則,但大家都覺得很不公平,更關鍵的是真正的肇事者可以逍遙法外,促使沒有過錯的當事人怨憤難平,甚至故意拋物以發泄而徒增隱患。

民法典對責任分配進一步細化,轉而規定可以追究物業等建築物管理人的過錯責任。儘早依據新法典出台新案例,必將引導建築物管理人強化預防措施,從而實現標本兼治的治理預期。

談保護長江黃河生態

存在“上下游不同行 左右岸不同步”問題

北青報:在長江、黃河生態保護難點有哪些?

張雪樵:關於長江、黃河生態環境保護,不同區域環境執法司法標準、力度、尺度不統一,存在“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問題,這也是河湖生態環境保護,乃至整個生態環境治理的共同難題。

在線索發現、調查取證、鑑定評估等方面面臨的難點、堵點尚需進一步破解。

此外,生態環境保護與服務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銜接機制仍需進一步加強。

北青報:環境資源公益訴訟能發揮什麼樣的作用?

張雪樵: 2020年1月至11月,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0930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21526件,提起訴訟共計2980件,支持有關機關組織提起訴訟118件。

探索推進全流域的跨省級區劃管轄協作機制,破解“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的水污染治理中的瓶頸問題。推動協同共治,匯聚生態環境保護合力。

積極推行“專業化法律監督+恢復性司法實踐+社會化綜合治理”生態檢察模式,推進生態環境修復與生產發展轉型。督促責任主體履行修復受損生態的賠償責任,通過增殖放流、勞務代償、支付生態賠償金等方式,修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最大限度挽回生態損失。

談公益訴訟

去年全國辦理公益訴訟案件首超15萬件

北青報:距2017年7月全面實施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已經過去三年多,檢察機關在公益訴訟方面有哪些新的探索和突破?

張雪樵:近三年,辦案規模穩步上升,2020年全國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首次超過15萬件。大部分案件在訴前階段解決公益損害問題,彰顯了中國檢察公益訴訟的鮮明特色。

2020年最高檢直接立案辦理萬峯湖流域生態環境受損公益訴訟專案等5件案件,各省級檢察院實現自辦案件立案全覆蓋,階段性成效已經顯現。

同時,機制建設取得新成果。全面推開立案後磋商程序,提升辦案效率。推動建立環太湖等跨省級行政區劃公益保護協作機制,探索建立全國重要江河湖泊跨區劃管轄協作機制等。

北青報:當前還存在什麼難題?

張雪樵:目前,檢察公益訴訟的法律規定還比較原則,理論制度供給不足,司法辦案實踐仍然存在調查核實權保障不足、跨區劃管轄協作機制建設、鑑定問題、生態損害賠償金使用以及立法完善等難題,需要藉助各方智慧、匯聚各方合力予以推進解決。

北青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地方干擾和阻力是否還存在?

張雪樵:公益訴訟特別是行政公益訴訟涉及政府履職,有的行政機關因為對公益訴訟檢察制度不瞭解,擔心被追責,存在不理解、不配合的情況。隨着公益訴訟檢察工作實踐發展和宣傳力度加大,這種現象有了很大改觀。我們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機制優勢,積極推動跨行政區劃協同協作,通過督辦交辦、提級管轄、跨區劃指定異地等方式,推動一些重點難點案件辦理,有效排除地方阻力,打破部門壁壘,化阻力為合力,促進行政機關積極全面履職。

目前,全國有24個省級人大常委會出台了加強公益訴訟工作的決定,不少地方把公益訴訟納入政府目標考核體系。

北青報:最高檢正聯合相關單位對安全生產、文物和文化遺產、互聯網公民信息、扶貧、國防軍事等領域探索公益訴訟實踐,目前進展如何?

張雪樵:2020年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圍繞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安全生產、個人信息保護、互聯網侵害公益等重點領域,積極探索公益訴訟實踐。2020年1月至12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安全生產等新領域案件2.6萬件,同比上升2.4倍。下一步,我們將繼續堅持“積極穩妥”的原則,邊實踐邊總結,適時在相關單行法修訂中提出增加檢察公益訴訟條款的建議,完善公益訴訟法律制度。

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統籌/劉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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