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法》或成罪錯未成年人“護身符”?全國人大:認識太片面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林平
兩部涉未成年人法律實施在即,5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京組織集體採訪活動,回應有關未成年人法律修訂熱點問題。
澎湃新聞注意到,2020年10月和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兩部新法均規定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有觀點提出,當前法律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制約明顯偏軟,如果不加強制約,法律反而可能會成為罪錯未成年人(“熊孩子”)的“護身符”。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社會法室主任郭林茂給出了三點回應:首先,給有不良行為或者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戴帽子,叫“熊孩子”,這本身就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理念,一定程度是帶着墨鏡看待“問題兒童”。
其二,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是所有未成年人,是這一承載着中華民族未來希望的特殊羣體的整體,不單是哪一個個體,通過實現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因極個別未成年人有了罪錯,就認為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熊孩子”的“護身符”,這是片面的,甚至是不負責任的。
其三,未成年人是一個重要羣體,承載着祖國的未來,又是一個特殊羣體,心智相對不成熟,認知水平偏低,自控能力較差。少數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是各種原因造成的,更多的原因應歸於我們成年人,不能簡單地歸罪於未成年人自身。對觸犯法律的未成年人採取教育的手段進行挽救,讓其重新健康成長,是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做法,更何況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是擁有優秀傳統文化的中華民族。
不止於此,全國人大還回應了有關“雞娃”的問題。澎湃新聞注意到,“雞娃”系網絡流行詞,就是父母為了孩子能讀好書、考出好成績,不斷給孩子安排課外學習班,不停地讓孩子去拼搏,這種行為被網友們稱為“雞娃”。
對此,郭林茂表示,學生學習負擔重,被家長逼迫參加各種校外學習培訓,看似是教育問題,實際上是未成年人保護問題。
“未成年人保護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過程中,近兩萬名未成年人提出的兩萬多條意見,絕大多數都是減輕學生負擔的要求。”郭林茂認為,這是孩子們發自內心的呼救,是向立法機關的求助。
基於此,在完善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時,在監護人的職責中,明確規定“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在“學校保護”一章中,明確規定“學校應當與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學生的學習時間,保障其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學校不得佔有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義務教育階段的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加重其學習負擔”。“幼兒園、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對學齡前未成年人進行小學課程教育”。“學校、幼兒園不得與校外培訓機構合作為未成年人提供有償課程輔導”。
郭林茂表示,不贊同一些家長逼迫未成年人額外參加有關培訓機構學習的行為,也不贊同給這些家長和學生戴一頂“雞娃”的帽子。
另據介紹,為落實未成年人兩部法律有關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起草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草案,已多次廣泛徵求意見,目前基本成熟,待合適時機正式出台。同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6條規定:“專門學校建設和專門教育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正抓緊研究,需要加快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