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高語陽 餘暉 董鑫
9月30日,三名“老虎”同日被處理。
- 遼寧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孫遠良被開除黨籍
- 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鬍毅峯被開除黨籍
-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國華被開除黨籍
其中,李國華在2022年2月18日被查;孫遠良在2022年4月9日被查;胡毅峯在2022年4月22日被查。
孫遠良:退休後仍不知止
孫遠良出生於1955年3月,遼寧省建平縣人,在遼寧省工作了近40年。
2018年1月,他在卸任遼寧省政協副主席、黨組副書記職務後退休。
2022年4月9日,退休4年的孫遠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此次通報指出,孫遠良“違背組織原則,公器私用,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嚴重破壞任職地區和單位的政治生態”。
通報還指出,孫遠良“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退休後仍不知止”。
在退休之後,孫遠良仍不時出現在公開報道中。
2022年3月,也就是落馬之前一個月,他還作為遼寧政協之友讀書會副會長攜考察組去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縣椰田古寨景區,瞭解椰田古寨景區的發展歷程、民族指尖上的非遺技藝等。
孫遠良涉及的問題還包括:
- 背棄初心使命,喪失黨性原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
-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
- 道德敗壞,搞權色、錢色交易;自身不正,家風不嚴,對家人失管失教
通報指出,孫遠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68歲老院長鬍毅峯:大肆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
胡毅峯曾長期在內蒙古工作,他1954年5月出生,被查時已經68歲了。
政知君注意到,胡毅峯長期在內蒙古工作,擔任過巴彥淖爾盟盟委副書記、盟長,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正廳級),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等。
2011年1月,胡毅峯任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直到2018年1月卸任。
2022年4月22日,胡毅峯落馬。3月4日,胡毅峯最後一次出現在公開報道中。
據內蒙古晨網當時報道,媒體記者到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小區採訪防疫、核檢工作,退休老院長鬍毅峯、許振祥等攜老伴一同排隊。
在胡毅峯任內,內蒙古法院判處了不少職務犯罪案件。
比如,2014年1月,胡毅峯在作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時透露,2013年共判處職務犯罪案件649件1151人,其中縣處級以上職務犯罪案件11件11人。
胡毅峯曾是“老虎”邢雲下屬。
2006年12月至2012年2月,邢雲任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員會書記,胡毅峯於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任自治區黨委政法委副書記、常務副書記。
還有一個細節值得一提。
在擔任高院一把手期間,2014年,呼格吉勒圖案引起外界廣泛關注。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宣佈再審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2014年,胡毅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這個案子已經錯了,但我們必須從中認真汲取教訓,進行深刻反思。”
伴隨着胡毅峯被開除黨籍,其違紀違法的細節被披露。
通報中提到,胡毅峯“執法犯法、以案謀私,大肆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此外,他還被指違規選拔任用幹部,敗壞任職單位選人用人風氣;家風不正,對子女失管失教,道德敗壞等。
虎年“首虎”李國華:靠郵政吃郵政
同日被處理的還有虎年“首虎”李國華。他曾長期在郵政系統任職,通報中也提到了郵政系統。
通報指出,李國華任人唯親、任人唯利,在郵政系統任職期間嚴重破壞選人用人風氣;毫無紀法底線,“靠郵政吃郵政”。
李國華1960年3月出生,曾在江西省郵政系統任職,曾任江西省郵政局局長、黨組書記,在這一崗位上工作了6年。
2005年7月,李國華調任國家郵政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06年11月,李國華出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副總經理,後出任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
2018年7月,李國華調往中國聯通。當時網上流傳的視頻顯示,李國華在告別中國郵政集團時發表演講,期間“感動落淚”,隨後揮淚離開中國郵政大樓。
2020年3月,李國華到齡退休。
通報中還提到,李國華表裏不一,陽奉陰違,不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通報指出,李國華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且通報明確指出李國華在涉嫌受賄罪之外,還涉嫌濫用職權犯罪。
資料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北京青年報 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