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崇陽:古稀夫妻鬧離婚巡回法庭泯恩怨

由 希學英 發佈於 綜合

3月16日,崇陽縣法院白霓人民法庭將法庭“搬”至路口鎮某村委會,巡迴審理一起雙方當事人年齡之和達140歲的婚姻家庭糾紛案件。

現年73歲的陶爹爹和67歲的吳婆婆由於性格差異,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常因生活瑣事發生糾紛,夫妻關係惡化。2021年12月28日吳婆婆向崇陽縣法院起訴離婚。

該院白霓人民法庭收到該案後,承辦法官鑑於案件特殊性,便決定將法庭搬到當事人居住的路口鎮某村的村委會開庭審理該案,方便年事已高的兩名當事人參與訴訟。

在村委會會議室,縣法院工作人員迅速佈置出一個莊嚴肅穆的巡回法庭。到了提前通知好的開庭時間,雙方當事人卻遲遲未出現在巡回法庭,考慮到兩位當事人年事已高,法官決定開車接兩人到庭。在村幹部的帶領下,法官來到兩人住處,發現陶爹爹腿腳不便在家中休息,吳婆婆正在地裏忙着種菜。原來,兩人覺得年事已高去訴訟離婚有點難為情。

上午九時,巡回法庭正式開庭審理該案。

庭審中查明,陶爹爹和吳婆婆於1975年結婚。婚後,兩人生育兩女,現已成家,一子未成家,目前兩人在一起生活。

“他脾氣暴躁,不順着他的意思就打我。”庭審中,吳婆婆向法官哭訴,表示要與陶爹爹離婚,但離婚不離家。“她喜歡斤斤計較,也動手打了我……”陶爹爹對吳婆婆的怨氣也不小。

但當法官問到是否同意離婚時,陶爹爹則表示不願意離婚,認為他們幾十年的感情不容易,不願意分開。

該案爭議焦點明確,雙方當事人爭執了幾十年,矛盾根深蒂固,若直接判決結束二人的夫妻關係,不化解彼此的恩怨,始終生活在一起的兩人仍然難以和平相處。鑑於此,法庭決定從情理角度出發,組織雙方調解、説理釋法。

“法官,要不是他這麼多年脾氣暴躁,經常跟我吵架打架,我也不至於跟他鬧離婚。”吳婆婆説道。

“老陶,打人是不對的,也是違法的!你腿腳不便做不得工夫,老吳這麼勤快做家務事,你就不要亂指揮,以後你就聽老吳的命令……”在法官勸導下,陶爹爹意識到了問題所在,答應一定控制好自己的情緒。

“你們經歷了快50年的風風雨雨,如今女兒都當了奶奶,為了女兒、孫子、曾孫和尚未成家的兒子,你們也應該互相體諒,攜手相伴餘生。

”該案承辦法官將《民法典》交至雙方當事人,對他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苦口婆心地進行勸導。

經過近兩小時的勸解,雙方怨氣漸消,心態逐漸平和,分歧也漸漸縮小。最終,在法官和村幹部的耐心調解下,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放下心結,也不再為此事吵鬧。“今天法官和村幹部都作了見證,老陶以後不許打人,老吳也不要爭長論短,要心平氣和相處……”法庭幹警將兩人送回家後再三叮囑才離開。(通訊員 吳偉)

來源:雲上崇陽

【來源:咸寧廣播電視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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