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網綜合報道 記者 趙友平】因非法集結罪成、目前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另有3宗案件正待審理。香港“東網”消息,黎智英就香港保安局凍結他所持有的壹傳媒71%股份今年7月訴至香港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頒令他可行使該些股份的投票權。法庭今日(17日)頒下判詞,不接納黎智英的申請,裁定在香港國安法下,凍結財產包括禁止行使股票投票權。
報道稱,黎智英一方聲稱,香港國安法第43條規定禁止處理財產,不應包括股票的投票權在內。黎智英現在要求行使的投票權,主要是為了使壹傳媒可順利清盤,以及如有新董事加入,可以投票決定是否讓其加入。
香港保安局反對黎智英的申請,表示雖然香港國安法條文沒有列明處理財產的具體意思,但是不難想象,黎智英可通過行使投票權,指使他人操控公司,並可向其他有計劃危害國家安全的人士作出財政支持。
報道稱,對於黎智英現在要求修改有關行使投票權的範疇,香港保安局表示,這與最初黎智英的起訴時所要求的完全不同,法庭的適當做法應是裁定他敗訴,然後讓他再次起訴,申請准許他在公司清盤一事行使投票權。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聽畢雙方陳詞後,決定17日下午作裁決。他表示不接納黎智英的申請,裁定在香港國安法下,凍結財產包括禁止行使股票投票權。案件無限期押後,黎智英如要行使投票權將壹傳媒清盤,則可再提出申請。
香港保安局局長今年5月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凍結黎智英所持有的壹傳媒71%的股份,以及《蘋果日報》3家公司合共1800萬港元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