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要把保護和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
2月25日,最高法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的實施意見》和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典型案例。今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將正式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臨萍介紹,《實施意見》全文分為四個部分,共16條。
她説,長江保護法既是生態環境的保護法,也是綠色發展的促進法,不僅突出強調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對於促進長江經濟帶產業結構綠色改造、提升流域人居環境質量、保障長江黃金水道功能等均作出重要規定。
“人民法院在長江保護法實施過程中,要把保護和修復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妥善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系統、維護長江流域生物多樣性,推動長江流域綠色發展。”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孟亞旭
編輯/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