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30日電 (朱紫陽)公安部今天在京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依法懲治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的意見》有關情況。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長李京生介紹,《意見》分為總體要求、法律適用、健全機制三大部分,包含15條內容,主要有五個方面:
一是關於法律適用和定性處理。圍繞非法捕撈犯罪、危害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犯罪等,細化了法律適用依據和定罪量刑標準,並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處罰作出規定。
二是關於案件事實的認定。明確了辦理非法捕撈案件中相關證據的收集轉化、種類規格及審查標準,要求加強證據審查工作。同時,對涉案漁獲物價值認定作出規定。
三是關於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運用。嚴格貫徹執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行為追訴、從重從輕處罰等重點問題予以明確。在辦理非法捕撈案件時,要求綜合考慮行為人的主觀罪過、犯罪動機、行為手段、危害後果以及認罪悔罪態度等因素,準確認定犯罪事實,依法作出妥當處理。
四是關於加強行政執法工作。就加強行政執法的制度建設、隊伍建設、能力建設及規範化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強調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強化禁捕水域周邊區域管理。
五是關於加強工作配合。《意見》規定,各部門要在加強協作配合的基礎上,強化監督制約,形成打擊治理合力。
開展專項行動 打擊非法捕撈
李京生通報,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公安部自今年7月以來連續部署開展了“長江禁漁2020”、“百日攻堅”等一系列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非法捕撈犯罪活動。
強化面上清查。沿江公安機關着力強化重點巡查,對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犯罪堅持露頭就打,開展專項行動以來共偵破非法捕撈類刑事案件4700餘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900餘名,查獲涉案船隻3900餘艘、非法捕撈器具4.5萬餘套。
強化深挖徹查。沿江公安機關嚴格落實“五知七查”要求,始終緊盯“捕運銷”各環節,堅決斬斷地下產業鏈。截至目前,各地共打掉“捕運銷”犯罪團伙360餘個,查禁販銷渠道1500餘處。
強化重點打擊。沿江公安機關重點加大對組織化、團伙化、鏈條型案件的打擊力度,目前公安部掛牌督辦的155起重大案件已全部告破。
加強審判指導 保障禁捕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周加海表示,人民法院將為長江流域禁捕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加強學習培訓。人民法院將以多種形式開展《意見》的學習培訓工作,確保負責相關案件審判工作的法官全面掌握《意見》的各項內容,準確把握《意見》各項規定的精神,為依法公正、高效審理相關案件奠定基礎。
二是加強審判指導。審理相關案件時,要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綜合考慮行為手段、主觀罪過、數量價值以及行為人的認罪悔罪態度、修復生態環境情況等情節,綜合評估社會危害性,確保罪責刑相適應。
三是加強協作配合。立足案件審判,充分發揮職能,加強與有關機關的協作配合,在落實好長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基礎上,共同促進長江流域水域生態全面保護修復。對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發現長江生態環境保護方面薄弱環節的,及時提出有針對性、有建設性的司法建議,促進完善制度機制,強化源頭治理和系統治理。
四是加強法治宣傳。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通過庭審直播、編髮典型案例等方式,以案説法,開展警示教育,震懾違法犯罪分子;引導社會公眾遵守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規定,理解、支持和配合禁捕工作,為長江流域生態保護修復營造良好的法治和社會環境。
開展公益訴訟 提升環境修復質效
最高人民檢察院研究室副主任勞東燕表示,檢察機關要加強與行政監管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法院的配合,依法懲治非法捕撈等違法犯罪,積極推進長江流域的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
一是重點打擊社會危害性大的水生生物資源犯罪。對使用“電毒炸”“絕户網”等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撈;經營性、團伙化的非法捕撈;在水生動物繁育期的非法捕撈;在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自然保護區、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的非法捕撈等進行重點打擊。同時,注重對長江流域特有珍貴、瀕危水生物種的保護。
二是切實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在辦案過程中,嚴把事實關、證據關、法律適用關,嚴格依照刑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合理把握一般違法行為與犯罪之間的界限。在嚴懲有組織或產業性的嚴重犯罪的同時,對普通民眾實施的危害性不大的一般違法行為,注意進行區別對待,確保辦案的質量與社會效果。
三是積極促進長江流域環境的修復質效。着力發揮檢察監督職能,根據案件的客觀需要,適時介入偵查,引導依法全面收集案件證據。對辦案中查獲的漁獲物,及時委託專業救護,符合放生條件的,及時固定證據後進行放生,防止漁獲物死亡。正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通過增殖放流、勞務代償、庭前磋商、支付生態賠償金等方式,促使責任主體主動修復受損的長江漁業資源。
四是充分發揮公益訴訟職能。對於危害長江流域水生生物資源的行為,如果同時存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情形的,啓動民事公益訴訟程序。有明確的賠償權利人的,督促、支持其進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磋商和訴訟,沒有賠償權利人的,直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對行政機關存在怠於履行監管職責的情形,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經督促後仍不履職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強化漁政執法 確保禁捕退捕取得成效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江開勇表示,農業農村部門將與相關部門密切合作,進一步強化漁政執法,確保禁捕退捕取得紮實成效。
一是儘快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在科學論證並全面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儘快健全完善長江流域禁用漁具目錄。同時,對涉案物品認(鑑)定的機構、範圍、標準、方法及水生生物資源損害評估方法、標準及修復措施落實做出制度性設計,充實人員力量,統一評估標準,便於各地執法操作,提高辦案效率。
二是進一步嚴厲打擊非法捕撈行為。在全面強化日常監管執法的基礎上,會同有關部門重點強化“三無”船舶排查清理力度,加大對製售禁用漁具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消除非法捕撈風險隱患。盯緊長江口、鄱陽湖、洞庭湖、跨省交接水域等重點區域,針對電魚、毒魚、炸魚等嚴重損害漁業資源的違法行為,全面加強專項整治。加強長江口禁捕管理區管理,統籌做好非法漁船網具清理取締、相關海洋捕撈轉移安排等工作,確保長江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的暢通。
三是建立完善漁業行政執法長效機制。加強漁政專業執法力量建設,加快建立“護漁員”協管巡護制度,構建社會監督網絡,確保落實“禁漁令”有力量、有手段、管得住。建立長江禁捕執法管理網格,劃定管理區域、管理單位和責任主體,向社會公示並接受社會監督。加強行政司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案情通報、信息情報共享等相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