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超臣
頭圖|視覺中國
巴黎貝甜被罰上了熱搜。
日前,據天眼查App顯示,8月12日,巴黎貝甜(Paris Baguette)關聯公司上海艾絲碧西食品有限公司因違反食品安全法,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8.5萬元。這是今年4月巴黎貝甜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違法行為被上海市場監管部門曝光的後續。
根據滬市監總處【2022】322022000127號處罰文書顯示,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給出的處罰事由為——
經核實,上海市閔行區老虹井路100號的場所為當事人的培訓中心。當事人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其許可證上核准的生產、經營地址為上海市閔行區景聯路759號。當事人於2022年3月27日取得了上海市商務委開具的《上海市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企業證明》(編號:2022-商貿-086),作為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為配合本市新冠疫情防控,在疫情封控期間當事人封閉了位於景聯路759號的工廠,並安排部分因疫情防控措施無法回到住所的員工前往培訓中心暫時過渡,並利用培訓中心烘焙設備及物流中心配送的原材料製作麪包自用。隨着疫情封控的持續,周邊社區對糕點產品需求增大,當事人於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間,在上述培訓中心內從事糕點類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該地址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相關資質。當事人的上述行為屬於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當事人生產四種團購糕點套餐,共計400套,每種套餐售價125元至170元不等。上述套餐全部以當事人名義銷售完畢,相關費用均已匯入當事人賬户。當事人生產經營上述團購糕點套餐的貨值金額共計人民幣58500元,因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套餐所涉及原料對應的發票等採購結算憑證,故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58500元。
另通過查詢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和12315平台系統,未查詢到有關於上述套餐的相關投訴情況,且當事人均按要求對上述套餐所涉及的原輔料進行了進貨查驗,能提供相應的索證索票及生產工藝流程材料。當事人針對上述違法行為已進行了整改,並提交了整改報告。
看到這條處罰,直讓人覺得:被巴黎貝甜的行為甜到了。
今年4月~6月,上海抗疫期間,由於管理混亂和前期物資尤其是食品、蔬菜、生鮮等基本民生保障物資準備不足,物流受阻,給人民的日常飲食生活帶來了很大的不便。每每想起都有一種切膚之痛,也讓人深切體會到什麼是真正的民以食為天。
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的處罰文書,“隨着疫情封控的持續,周邊社區對糕點產品需求增大,當事人於2022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6日期間,在上述培訓中心內從事糕點類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該地址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相關資質”,並且“未查詢到有關於上述套餐的相關投訴情況,且當事人均按要求對上述套餐所涉及的原輔料進行了進貨查驗,能提供相應的索證索票及生產工藝流程材料”,何況巴黎貝甜還是“作為生活物資保障企業參與疫情防控工作”。
當時正是上海疫情吃緊的時候,在這種情況下,巴黎貝甜的員工積極生產麪包來緩解一部分人的飢餓,用的原材料都是正規渠道的,並且在各種哄抬物價見諸報端的情況下,巴黎貝甜生產的這些麪包平價售賣,只因為生產麪包的地方是員工的培訓中心、不是規定的生產場所,就被罰了。這就相當於一艘行駛在大海上的小船收到了另一艘進了水的小船的求救信號,並勇於施救,結果救了人還被處罰了。
那麼普通老百姓都是怎麼看這件事兒的呢?微博網友的評論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我怎麼覺得這是功臣。”“這是真正字面意思上的‘秋後算賬’。”“為眾人抱薪者,罰款58.5萬。”“衝破封鎖送麪包的被罰了,那麼奶頭肉呢?”“這張罰單是最好的廣告”……
老百姓心裏都有一杆秤。
這也不是孤例。今年初西安發生疫情時,也發生過類似的事情。(詳見《西安老百姓心裏有桿秤》)
2022年1月7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了一系列擾亂市場秩序行為的案例,其中一個是,2022年1月2日,西安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經開區中隊對西安盒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開第一分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烘焙間存在“操作枱上放有未經清洗的雞蛋”“操作間擺放混亂”“麪包與工作人員衣服混放”等不符合規範的行為。該公司在食品加工過程中未按規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目前,綜合執法支隊依法已對該公司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查處。
此舉被網友批評是“雞蛋裏挑骨頭”。根據西安網友的留言,西安疫情封控期間,“是盒馬堅持不漲價,冒着風險把平價菜送到百姓手中。封城這些天,唯一吃到的不漲價的菜就是盒馬搶的”。
也有網友説:“經此劫難,對盒馬未必是壞事,試出了人心向背、試出了商家夢寐以求的口碑……”
這句話同樣適合上海、適合巴黎貝甜。
再把時間線拉回到並不遙遠的8月28日。根據央視新聞報道,日前,陝西榆林一家個體户賣了5斤芹菜後,被當地市場監管部門罰了6.6萬元,驚動了國務院督查組。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組接到羣眾舉報後進行了實地調查走訪。
報道稱,羅某夫婦經營一家蔬菜糧油店,2021年10月的一天,他們購進7斤芹菜,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提取2斤進行抽樣檢查。一個月後他們接到了檢驗報告,説這批芹菜檢驗不合格。涉案的7斤芹菜中,除2斤用於抽樣檢查,剩餘的5斤夫婦倆已經以每斤4元價格售出。處罰決定書認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無購買者信息,無法召回,羅某夫婦不能提供供貨方許可證明及票據,不能如實説明進貨來源,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涉嫌經營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其作出6.6萬元的處罰。
督查組查閲榆林市市場監管局2021年以來食品類行政處罰台賬發現,針對小微市場主體的50多起處罰中,罰款超過5萬元的就有21起,而它們的案值只有幾十或幾百元。
本來這些違法行為也沒造成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本來都是小老百姓的小本經營,固然食品安全已經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尤其我們經歷了那麼多“毒xx”事件後,早就喚醒了大眾對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視。市場監管局的從嚴處罰,看似合情合理,但卻有失執法的尺度和温度。
正如國務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查組成員陳曉所言,執法不能只講力度,市場監管部門在維護好市場秩序的同時,也要為小微主體的生存創造良好的環境。
尤其總理一再強調:“為政之道,民生為本。我們要念之再三,銘之肺腑,多謀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憂。”
市場監管局不考慮實際情況機械執法、執法過當、執法任性的例子不勝枚舉,是不是應該反思什麼地方出了問題,又該怎麼對這些失當行為進行問責?
“一個地方的市場監管部門一味盯着小微企業使勁兒罰款,很可能破壞當地的市場秩序,影響公眾的穩定預期。”光明網發表評論員文章認為,“並不是不應該嚴管食品安全,而是説在監管過程中要多一些温度,多一些包容。管的目的是發展,是繁榮,是生機勃勃,而不是風聲鶴唳。一個良好的市場營商環境,需要每一個參與者恪守公序良俗,也需要監管者敬畏法律法規,剋制執法任性,減少自由裁量。”
《北京青年報》亦評論道:“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這是執法要義,但嚴格執法不等於簡單追求執法打擊力度,而不講究方式方法,不考慮違法情節輕重和執法社會效果。任何時候執法都要遵循立法本意和‘法乃公平良善之術’的法律精神,既要講力度,也要講尺度和温度,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行政執法須遵循比例原則,又稱必要性原則或平衡原則,意即採取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處罰行為的強度必須與被執行人違反法律的嚴重性相適應,不能超過必要的限度。該原則包括三個子原則:適當性、必要性、最小損害性,罰過相當是核心要求。”
各個地方的市場監管局作為日常與市井打交道最多、最能感知民間疾苦的前沿陣地之一,似乎成了最不食人間煙火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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