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中看不中用,“企業工資指導線”有何意義?

  近日,北京市人社局發佈了2016年北京企業工資指導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基準線為9%,上線為15%,下線為4%。文件並稱“北京市各企業均可參照指導線調整職工工資水平”。隨後又有媒體盤點,發現山東、山西、內蒙古等多地也發佈了今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這個消息不出意外地引發了網友們的吐槽,人們最想知道的是,這個“企業工資指導線”是個什麼東西,到底有什麼用?

  要點速讀1在很多網友看來,這個“指導線”真的是完全沒有意義,甚至認為市場經濟就不該有這玩意。2作為中國學習對象的新加坡,通過全國薪酬委員會及其發佈的工資指導線,既能保持企業的競爭力,也能讓僱員得到更好的待遇和發展。這個已經發布了20年的“企業工資指導線”早就被批評為“無存在必要”

  2015和2014年部分省份的“企業工資指導線”,許多人都認為基準線完全不切實際

  這條關於“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新聞,多數網友們的第一反應是覺得好氣又好笑——這所謂的“指導線”真有什麼企業會遵守嗎?從許多人的個體經驗來説,自己的工資增幅根本達不到各地指導線的所謂“基準線”,甚至很多人還達不到“下線”,那這個“指導線”到底有什麼意義?其次的反應也許是困惑,因為這個“企業工資指導線”存在感很低,要不是今年有新聞報道,很多人壓根就不知道有這個東西。

  但其實,這個“企業工資指導線”已經存在有20年了。1993年的時候,勞動部出台的一份文件就提出要設立這麼一條線,當時的説法是,“政府根據國民生產總值、就業、物價和投資等指標,制定全國工資指導線,作為各地區、各行業和各類企業確定工資增長幅度的依據。”不過,當年文件主要目的是勞動體制改革,讓企業通過勞資談判自主決定職工工資水平,這個工資指導線並未作為重點。但相關制度已經建立起來,1994年成都、深圳試點,97年擴展到多個省份,2000年後在全國普遍展開。

  然而正如論者指出,“政府部門發佈的工資指導線,在實際生活中幾乎處於被遺忘的角落。以上年度本企業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工資指導線一算,就知道自己的工資最高可漲多少,最低應該漲多少。這一算法,恐怕不為多數人所知,因為現實生活中幾乎用不着。”

  從各地政府部門對待這個“企業工資指導線”的態度來看,這個“指導線”也屬於“名存實亡”的狀態。當年勞動部《試點地區工資指導線制度試行辦法》明確規定“工資指導線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頒佈”,這是個很理所當然的規定,因為要是指導線公佈得太晚,企業年度加薪時間一過,豈不黃花菜都涼了?然而現在已經7月了,北京企業工資指導線才姍姍來遲。不妨考察一下最早的試點城市成都,據學者賀玲統計,從1996年到2014年,成都市企業工資指導線沒有一次是早於3月份頒佈的,最早是5月,最遲甚至晚至11月,2012年甚至沒有公佈,而且每年公佈時間完全是隨機的,這個“指導線”還有什麼意義?另外,按勞動部《辦法》的規定,市一級的指導線是參照省一級的指導線指定的,結果有3年時間成都市公佈得比四川省還早,2009年甚至早了半年,四川省當年的“指導線”是12月才公佈。由此可以想象,這個“企業工資指導線”是處於一個什麼樣的混亂狀態。

  學者賀玲統計的成都市歷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每年發佈時間非常混亂,數據來自論文《工資指導線制度實效阻卻因素研究》

  對於這個幾乎被遺忘的“指導線”,也曾經有過很多批評,比如江蘇靖江市某年發佈工資指導線曾表示“困難企業加薪不得低於6%”,這個意見簡直“中看不中用”到了極點,這種不具備強制執行力的意見難道企業會執行嗎?除了給政府“搏名聲”、實際是“留笑柄”外沒有任何意義。更多的擔憂是這個所謂“指導線”不能讓私企漲工資,卻可能成為國企漲工資的藉口。前幾年,一篇名為《工資指導線已無存在必要》的文章就曾犀利地指出,“現實社會中,工資指導線對國有企業來講,其強制約束力並沒有那麼強,特別是對電力、石油、電信等壟斷國企來講更是如此。2005年,審計署在對電力行業施行審計之後,表示‘系統工資增長過快,沒有統一的分配製度’。可是,除了公眾熱議壟斷國企工資增長過快之外,我們什麼時候聽説過由於這些國企工資增長過快而受罰的信息呢?”

  所以,在很多網友看來,這個“指導線”真的是完全沒有意義,甚至認為市場經濟就不該有這玩意。

  “工資指導”或“加薪建議”是有價值的,但應該以市場化的方式進行

  對於我國大多數人來説,對“工資指導”或者説“加薪建議”是很陌生的。職工工資增長的平均幅度基本由企業自己決定,不管是少有的集體薪酬談判,還是企業內部研判,或僱傭專業人力資源機構來提供方案。這些都是比較市場化的解決辦法。這樣的策略,在過去二三十年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的時期,特別是2004年劉易斯拐點(勞動力過剩向短缺的轉折點)來臨以後,是不大成問題的,因為企業在高速成長,職工工資增長普遍也較為滿意。但若到了經濟增長進入平穩期或者説瓶頸期的時候,可能就需要更為精細、各方參與更為充分的工資增長方案或者説勞資分配方案了。而且,對於任何一個市場參與主體,可能都面臨信息不充分的問題,因此需要更多的諮詢、更多的調研,其中包括公開資料,來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價格”或“成本”,而不能空口白牙地與自己的老闆或員工討價還價。

  所以,僅由政府來提供“工資指導”或“加薪建議”是不夠的,因為政府雖然掌握的數據信息很多,但不一定比私人機構更瞭解市場,由政府來提供調薪建議更像是一種針對民眾的“保姆”行為,而由於這種建議又不可能有強制力,做不到反而損害政府權威,所以政府還不如不提供建議。例如,香港政府雖然每年也會關注薪酬信息,進行大量調研工作,但都是針對公務員的。除了會關注最低工資外,私營單位的工資指導基本交給市場。

  而且,成熟市場上“加薪建議”的提供者通常也較為豐富。就拿香港來説,許多人力資源機構如人才管理協會、人力資源管理學會等,每年都會發布公開的、立場偏中立的加薪調查和加薪建議。一些機構會偏向勞方,如“職工盟”每年都會建議一個在他們看來合理的加薪幅度,供全港職工及僱主參考,這個幅度會考察年度經濟數據如GDP、CPI的增長率,也會考察各大上市公司的財務報告,如果發現企業業績普遍良好,而且公司高管都加了很多薪,那麼職工盟就會建議給基層員工提升加薪幅度,以避免“肥上瘦下”。也有偏向資方的機構,如香港僱主聯合會,通常每年都會向約500家、總計聘請近50萬員工的企業會員發出加薪指引,以幫助他們合理地調整經營成本又不至於引發員工不滿。

  這些既有中立也有傾向性的意見綜合在一起,用於勞資雙方博弈就比較合理了。不過這些建議終究還只是建議,真正如何調整還要取決於談判結果,如香港建築總工會跟資方協調後,曾一次性給所有建築工人加了5%~30%的薪水,這樣的調薪方式,就比較適合那些替代性較強的工種。

  另一種做法是學習新加坡,多方共同設立權威機構,出台統一的工資指導原則

  新加坡全國薪酬委員會今年發佈的工資指導原則,在新加坡政府人力部公佈

  事實上,我國之所以有這麼個“企業工資指導線”,學的對象是新加坡,但學得不到家。新加坡在1972年成立了一個叫做全國薪酬委員會的機構(National Wages Council),但這並不是一個政府部門,而是政府、勞方、資方共同參與的三方協調機構,負責確定每年的工資增長幅度,協調各方意見,制定集體協商指導方針,並積極推進工資結構調整、工資制度改革。委員會每年4月召開會議,由中立者(一般為大學教授)主持,勞、資、政三方共同協商確定當年的加薪幅度,提交到內閣審批後予以公佈,作為當年加薪的指導方針。從1972年到1986年期間,每年都有一個加薪建議(類似於我國的工資指導線),但從1987年開始到現在,不再給出具體加薪建議,而是由企業與工會自行談判決定,但委員會每年的報告依然會在很多方面提供建議,包括薪酬結構、工資與生產力同步增長、僱員獎勵、僱員花紅、僱員技能發展和提升、僱員福利等等,他們相信通過這種方法既能保持企業的競爭力,也能讓僱員得到更好的待遇和發展。

  這個統一的工資指導原則,制定的具體方法也十分科學,需要參考經濟表現、生產力增長水平、就業形勢、國際競爭力、勞動力市場狀況、工資水平,生產力增長和通脹、成本競爭力、經濟展望等所有方面,而且在起草指導原則時,就會同時徵求公眾意見並納入考慮範圍。所以,全國薪酬委員會和其出台的工資指導原則在新加坡廣受認可,很大比例的企業在調整薪酬時都會參考這一指導原則,非常具有實踐性。

  新加坡發佈“工資指導原則”時的附件,有很清楚的圖表來解釋如何制定

  國內的“企業工資指導線”制度需要改革,不能再成為“花架子”

  目前,我國經濟增長速度面臨放緩的局面,職工工資的增長勢必也會減緩,在這麼一個過程中,如何使工資調整讓各方都能夠接受,是一個相當艱鉅的挑戰。所以,“企業工資指導線”亟需真正發揮作用,要做到這一點,不管是學習香港模式還是新加坡模式,最重要的是讓勞資各方也參與到制定指導線的過程中來,然後再依據科學的方法去制定這麼一個指導線。

  對於我國的勞動力市場來説,還存在企業組織形式複雜、各地情況不同、乃至在互聯網影響下出現種種新模式等問題,這是需要因地制宜、並深入探索來解決的。

  目前的“企業工資指導線”確實是個繡花枕頭,“中看不中用”,但展望將來,勞動力市場確實需要可靠的加薪建議,相關制度有必要及早完善。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4561 字。

轉載請註明: 今日話題:中看不中用,“企業工資指導線”有何意義?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