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能否建自用充電樁,需要哪些條件和手續?

新能源汽車日益普及,汽車充電問題也受到關注,個人能否建設自用充電樁、什麼樣的小區可以建設、又需要哪些條件和手續……記者從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獲悉,個人建充電樁要看小區是否進行了户表改造、有無固定車位。

近日,《西安市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印發,方案支持個人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方案提出,個人在自有固定車位加裝自用充(換)電設施,須向小區物業管理和屬地供電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可加裝自用充(換)電設施,接入小區供電系統。鼓勵個人自用充電基礎設施對社會車輛進行分時共享。

記者從國網西安供電公司瞭解到,個人建設要分幾種類型,一是對於尚未進行户表改造的小區,其變配電設備屬於物業資產由物業統一管理,供電公司暫無法直接向居民提供充電樁辦電服務,居民有充電樁用電需求可與物業協商解決,若小區整體用電容量不足可由物業公司辦理電力增容,供電公司將為物業公司提供電力增容服務。

其次,對於已經完成户表改造、配變電設備移交供電公司管理的小區,但小區內無固定車位的。由物業在小區內劃定一塊區域,集中建設充電設施,以物業或物業許可的第三方運營公司名義立户進行報裝接電,供電後該區域的配電設施、充電設施及停車充電,均由報裝主體進行統一管理。此外,對於已經完成户表改造、配變電設備移交供電公司管理的小區,且小區內有固定車位的。居民需提供用電主體資格證明、固定車位產權證明或產權單位許可證明、物業出具同意使用充換電設施的證明材料。

為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下一步,國網西安供電公司也將做好新能源充電設施配套電源接入工作,充分發揮市場化公司國網電動汽車服務(陝西)有限公司作用,加快推進市場化,無縫對接市場需求,加快推進充電設施建設;推進充電設施進政府、高校、園區、景點、企業等五進戰略,補齊民營資本不願投資的短板,履行社會責任,兜底社會服務。

同時,國網西安供電公司將嚴把新建住宅小區充電設施配建標準,新建住宅小區車位100%預留充電設施建設安裝條件(包括電力管線預埋和電力容量預留),“堵增量、消存量”,規範新建小區配建停車位充電設施的同時,積極開展已建成小區充電設施報裝工作。

(記者 馮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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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西安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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