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汽車保有量持續增加,交通環境也變得越來越複雜。很多車主都發現堵車現象越來越嚴重,開車出門還不如騎小小靈活的電動車和摩托車方便,就算遭遇堵車也能暢通無阻。電動車價格更便宜,養車成本更低,速度很快,成為了許多平民老百姓的出行工具。
電動車優點很多,也有幾個弊端,電動車的安全配置特別差,發生交通事故後車主的生命直接受到威脅。有一位車主王先生在紅綠燈前停車等待的時候被一輛電動車追尾了,電動車車主的年紀比較大,撞上汽車後立刻倒地,雖然及時送到醫院,還是被判定為重傷。王先生認為自己非常冤枉,停車等待的時候被電動車追尾了自己不願意背這個鍋。
車主王先生認為事故發生的時候自己已經停車等待了,被電動車追尾是因為電動車速度較快,車主騎車的時候注意力不集中,發生交通事故應該讓電動車車主負全責。交警根據現場錄像判定電動車車主負主要責任,但是王先生還是要承擔部分責任,賠償不低於10%的醫藥費。聽到交警的判決和王先生非常不滿,向法院提出上訴希望能在審判一次,沒想到法院的判決和交警的一樣。
交警對王先生説,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相撞引發的事故,就算是非機動車全責,機動車車主也要承擔10%的賠償責任。所有機動車都買了保險,賠償10%的醫藥費也不用車主自己出錢,保險公司就能賠償。設置這樣一條交通規則不是偏袒非機動車和行人,而是對弱勢羣體提供人道主義關懷。
聽了交警的解釋王先生還是非常不滿,雖然行人和非機動車屬於弱勢羣體,但是很多弱勢羣體一點也不弱勢。有些電動車車主完全無視交通規則,在馬路上行駛的時候橫衝直撞,經常闖紅燈還逆行,撞車後卻要機動車負責,這也太不公平了。法院的判決讓許多網友不淡定,大家認為這條交通規則有些不公平。
老王認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都是交通規則的參與者,交警在判定事故責任的時候應當公平公正,希望交警在判決交通事故的時候能改為誰違章誰負責。就算電動車是弱勢羣體,也應該對電動車車主進行懲罰,大家是怎麼想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