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福建石獅市公安局寶蓋派出所聯合相關部門在轄區排查未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人員時,查獲一名連續多次未參加全市全員核酸檢測的違法人員。
經查,2022年3月14日至20日,租住在寶蓋科技園一公寓的賴某未按照石獅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相關通告的要求,連續多次未進行核酸檢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賴某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違法行為,石獅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
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複雜,請廣大市民朋友在做好個人防護的同時,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主動配合、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構建羣防羣控的防疫屏障。違反相關防疫規定構成違法犯罪行為的,警方將依法處理。
來源:泉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