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徐某、王某、葛某3人被罰

由 解洪海 發佈於 綜合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2月11日,浙江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依法查處涉疫違法案件。

現居住在紹興市上虞區百官街道、曹娥街道的徐某、王某、葛某三人在執行居家健康觀察期間,違反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在未向社區報備的情況下私自離開封控區域,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風險隱患。三人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上虞公安已依法對徐某、王某、葛某三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請廣大市民羣眾務必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對於拒不執行相關疫情防控措施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打擊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來源:上虞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