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特稿·社會與生活】孩子是否打疫苗?美離異夫妻鬧上法庭

  【新華社微特稿】隨着美國在5歲至11歲人羣中推進新冠疫苗接種,不少離異夫妻為是否讓孩子接種疫苗打起官司,還有夫妻因此事最終下決心分手。

  法新社8日援引得克薩斯州家庭法律師霍莉·戴維斯的話報道,美國開始為12歲以上未成年人接種新冠疫苗以來,她和同行們就開始處理這類官司。戴維斯經手的官司中,有兩成與是否接種疫苗引發的家庭糾紛有關。她預計,隨着5歲至11歲兒童疫苗接種工作展開,這類官司會更多。

  伊利諾伊州47歲的高管獵頭邁克爾·湯普森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種,但目前他不放心讓自己8歲和10歲的孩子接種。他的前妻則希望兩個孩子接種疫苗。湯普森預料會因此與前妻對簿公堂,但即使為此支付5000至1萬美元訴訟費他也不願妥協。

  美國各州法律存在差異,有不少離異夫妻共享孩子監護權和醫療決定權。涉及是否給孩子接種疫苗的問題,除非離異夫妻中有一方獨享孩子監護權和醫療決定權,否則難有統一標準決定哪一方説了算。

  處理這類官司,美國法官通常會指派獨立第三方作為訴訟監護人,從未成年人利益出發提出建議。芝加哥家庭法律師錢特爾·波特擔任過訴訟監護人。她説,近來關於是否給孩子接種疫苗的官司越來越多,很難有折中處理方法,法官通常會遵循公共醫療機構的建議。

  加利福尼亞州一家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布倫特·卡斯帕説,還有一些夫妻在是否給孩子接種疫苗的問題上產生分歧後分手。這些夫妻之間原來也有矛盾,疫苗接種問題成為導致他們分手的最後一根稻草。(完)(袁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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