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女性權益 助力“她”安家立業

保障女性權益 助力“她”安家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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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女性權益 助力“她”安家立業

今天是三八婦女節,在全國兩會上,圍繞着保護婦女權益的話題,代表委員紛紛建言獻策。

針對2021年6月科技部等十三部門印發的《關於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創新中發揮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中要求“在若干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探索設立女科學家項目”等話題,楊元慶代表認為,這為廣大女性科技人才在新時代建功立業提供了新的舞台。

針對2021年9月最高法對外發布的《關於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紛機制建設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的實施意見》,陳坤代表結合工作經歷,就進一步加強婚戀家庭矛盾糾紛源頭化解工作,加大反家暴延伸服務力度,健全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保護令實施機制提出了建議。

此外,隨着放開生育三孩政策落地,如何完善生育保險制度立法、促進就業性別平等和工作家庭平衡等有關女性權益保障的話題受到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關注。

職場

全國人大代表、聯想CEO楊元慶:

建議規定不同崗位女性最低就業比例

鼓勵企業對育兒女性實行彈性工作制

隨着放開生育三孩政策落地,女性在職場中的權益保障受到各界關注。今年全國兩會正在京召開,全國人大代表、聯想集團董事長兼CEO楊元慶遞交了改善女性就業環境建議。時值三八婦女節,北青報就此對楊元慶進行了專訪。

北青報:為何關注女性就業環境話題?

楊元慶:實現更高質量就業既是政府為保障和改善民生,讓人民過上更有尊嚴、更美好新生活所採取的重要舉措,也有利於拉動消費,進一步推動經濟社會發展。

在促進更高質量就業中,女性的就業問題尤其值得關注。女性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必不可少的力量,隨着國家開放“三胎”等新生育政策的實施,女性更高質量就業面臨很多新課題。

北青報:女性就業環境目前有哪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楊元慶:眾所周知,育齡女性在職場中面臨着潛在的被歧視的風險,一些用人單位或多或少會將其納入聘用、提職考量。而這客觀上造成了男女在職場中的一些不平等待遇,甚至這也限制了一些育齡女性的生育意願,造成“想生不敢生”的困擾。

雖然國家、社會也多方呼籲要保障育齡女性享有平等就業權利,但相關法律法規仍不夠明晰、具體。

北青報:您有什麼建議?

楊元慶: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保障女性擁有平等的就業權利。建議全國人大盡快完成對《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訂,完善保障女性就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的機制。具體而言,建議規定不同崗位的女性最低就業比例,保障男女員工同工同酬,推動全崗位無性別差異的人才選拔等。

建議政府將吸納女性就業納入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支持並鼓勵企業建立完善的女性就業制度,出台女性員工招聘比例的指導原則。

北青報:針對育齡女性就業歧視問題,有什麼具體建議?

楊元慶:建議人社部借鑑地方省市中的先進做法,進一步形成明確清晰的“生育假”法律規範,並同步推出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等配套政策。研究建立生育假男方和女方成本均攤機制。

一方面,延長男性在配偶生育假期間的假期天數,讓男性可以更好地照顧家庭、產婦和孩子;另一方面,男性選擇不休假的話,企業應給予補償,從而實現男女雙方在生育方面的成本均衡。

此外,建議拓寬生育保險基金的籌資渠道,引入社會力量,擴大基金規模,使生育保險基金不僅能支付產假的工資,也能覆蓋生育假期間的生育津貼。

北青報:用人單位有什麼可以完善的地方嗎?

楊元慶:呼籲企業制定、完善孕期、產期、哺乳期三期女性的績效和晉升保護等實施細則。鼓勵企業對於子女尚處於入托前的女性員工實行彈性工作制,在保證8小時工作制的基礎上,允許彈性工作時間,便於平衡工作和育兒。

北青報:聯想在這方面有什麼實踐?

楊元慶:早在十多年前,聯想就意識到職場女性需要企業的更多關注和支持。目前,聯想女性員工總佔比為36%,技術崗位女性員工佔比為26.4%,近幾年均呈上升趨勢。一直以來,我們不斷實踐和探索更好的途徑,切實保障女性員工的各項權益。

例如,聯想在全球範圍內成立了聯想女性領導協會,為女性員工提供職業發展和專業技能方面的指導。同時,針對高潛力女性管理者設立了專項的領導力發展計劃,幫助她們提高核心技能,從而有機會進入管理層。

針對新晉的“媽媽員工”,聯想打造了專門的託管中心,媽媽們可以將孩子帶到這裏由專門看護人員陪伴。

文/本報記者 李巖

全國政協委員於欣偉:

放寬課題申請年齡限制

助女科學家生育後重返科研

據中國科協統計,目前我國科技人力資源中女性科技工作者佔比40%,在互聯網、生物醫學等領域女性更是佔比過半。如何強化科創女性力量,推動女性科技人才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廣州市政協副主席、民革廣州市委會主委於欣偉認為,建立有利於女性科技人才發展的體系刻不容緩,建議充分考慮女性科技工作者家庭撫育方面的實際困難,適當放寬項目研究、課題申請等方面的年齡限制,切實幫助女性生育後重返科學陣地。

2021年6月,科技部等十三部門印發《關於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創新中發揮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要求“在若干國家重點研發計劃中探索設立女科學家項目。國家重點研發計劃青年科學家項目適當放寬女性申請人年齡限制”。同年9月,國務院印發《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提出“實施科技創新巾幗行動,搭建平台、提供服務,激勵女性科技人才、技術技能人才立足崗位鋭意創新”,這為廣大女性科技人才在新時代建功立業提供了新的舞台。

於欣偉提議,要加大面向女性科技工作者專項政策力度,進一步促進其成長成才。可設計分層次的女性科學家發展戰略,學習世界先進經驗,建立提升女性對科技創新貢獻的機制。

歐盟在重大科技計劃中有明確的女性研究人員比例要求,如“地平線計劃”要求參加項目的女性學者達30%,這對初入科技創新領域的女科學家的成長有很大的幫助作用。對於具有世界競爭力的女科學家,建議大幅度減少指標性考核的要求,大力度給女科學家鬆綁,讓她們在自由輕鬆的環境中自主開展研究,以發揮女性獨特的優勢推進科技創新,國內一些行業開始實施的“女科學家工作室”可以進一步推廣。

同時,增加政府部門組織的各類繼續教育培訓中女性科技工作者的比例,設立“鼓勵科技女性後備人才的專項成才計劃”;在相關的科技管理和決策部門中,要保證一定比例的女性科技人才參與其中,提升女性科技人才的參與程度和話語權;各類學術組織、科學技術社會團體、學術委員會要增加女性理事、會員或委員的比例。科研用人單位要為女性科技工作者參加交流、進修和培訓提供經費和時間保障,增設專門面向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科研項目申請渠道,鼓勵更多財政項目放寬女性申請者的年齡限制。

於欣偉建議,支持孕哺期女性科技工作者的科研活動,延長其項目週期,調整其工作制度、聘期評價和績效考核辦法。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督和對孕哺期女性的保障,鼓勵科研用人單位為孕哺期女性科技工作者配備科研輔助人員,對優秀女性科技工作者提供穩定科研資源支持,充分考慮女性科技工作者家庭撫育方面的實際困難,適當放寬項目研究、課題申請等方面的年齡限制,切實幫助女性生育後重返科學陣地。此外,她還建議,鼓勵為女性科技工作者提供社會化家政服務,建議引入標準化、職業化、受政府監管的家政服務業,將職業女性的家庭服務時間解放出來用於事業發展,幫助其合理平衡事業與家庭關係。

文/本報記者 蔣若靜

家庭

全國人大代表、山東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主任醫師孫偉:

“為有3歲以下幼兒的父母

每年提供一段時間的育兒假”

“建議從國家層面統一產假時間,將產假時間從目前的98天延長到至少18周,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全國人大代表、山東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主任醫師孫偉説。她還提到,在落實生育假期政策時,應鼓勵男女兩性共擔育兒責任。

建議把外賣送餐員等

納入生育保險的範疇之內

孫偉説,為有效發揮生育保險作為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的作用,宜完善新形勢下我國生育保險制度立法。

她説,建議從國家層面將生育保險覆蓋至所有用人單位,逐步將靈活就業羣體等納入生育保險覆蓋範圍。

“特別是把非正規就業人羣納入生育保險的範疇之內,如家政服務人員、快遞員、外賣送餐員、直播帶貨主播等新業態、新領域就業人員,建議其繳費基數為本地區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繳費比例同於在職職工。”

她還提到,應爭取覆蓋所有生育主體,做到應保盡保。

“基於我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很高的現實情況,可以考慮將城鄉居民生育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實現城鄉居民生育保險的全面覆蓋。對於領養新生兒的父母,也應當平等享受產假、生育津貼等生育保險待遇。”

建議產假延長到至少18周

孫偉還提到,建議從國家層面統一產假時間,將產假時間從目前的98天延長到至少18周,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她補充説,對於非正規就業婦女、城鎮和農村未就業婦女等,除了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之外,也應給付一定數額的生育津貼或者生育補助金。

“參考國際社會關於父親育兒假制度的經驗,研究探索延長配偶護理假為至少三個月,未休的配偶護理假不可轉移給女方;配偶護理假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以減輕就業性別歧視,推進平等就業,進一步體現男女共擔家庭責任的導向。”

孫偉還提到,為有3歲以下幼兒的父母每年提供一段時間的育兒假,休假期間的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進一步提升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爭取做到費用全覆蓋,使個人不用再支付生育醫療費用。

她還建議,改變目前僅由用人單位繳費的做法,探索建立政府、用人單位、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繳費責任的籌資模式,通過科學測算合理確定繳費比例。

“應鼓勵男女共擔育兒責任”

孫偉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她還建議,按照促進性別平等、提倡男女共擔育兒責任的理念,優化生育假期政策。

“生育假期政策不僅應具備保護女職工產後康復、保障嬰幼兒哺乳需求的功能,還應更多地體現對男女平等、共擔養育責任的理念。”

她説,在保護“分娩生產”之外,生育假期政策更要保障“養育照料”,在明確女性家庭責任之外,也要提倡男性和社會在子女養育中共擔責任,即建立性別平衡、家庭工作平衡的生育假期政策體系。

“在落實生育假期政策時,應鼓勵男女兩性共擔育兒責任,推動配偶陪產假的落地實行,也應通過相應的政策措施,適當減輕用人單位壓力。”

在孫偉看來,當前我國生育假期的長度已處於世界前列,問題在於生育假期政策的覆蓋面依然偏低。

“將生育假期政策落實情況作為勞動保障監察的重點工作,對侵害職工生育假期的用人單位進行聯合約談,引導、督促用人單位改正。”

孫偉還提到,建議探索實施帶薪或無薪育兒假,合理分擔支出成本。

文/本報記者 孟亞旭

全國人大代表陳坤:

婦聯應鼓勵受家暴婦女

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多年來關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的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壯族自治區昭平縣昭平鎮龍潭村衞生室所長陳坤接受北京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工作中她發現夫妻關係緊張、男方有酗酒賭博惡習的家庭更容易發生家庭暴力行為。陳坤建議,僅靠婦聯難以制止家暴,應加強司法聯動鼓勵婦女使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北青報:您認為什麼樣的家庭比較容易發生家暴?家暴者有哪些特徵?

陳坤:首先發生家暴的家庭裏夫妻關係一般都很緊張。第二很多家暴者本身有一些惡習,比如酗酒、賭博,那麼他喝醉酒、賭博輸錢時都可能會家暴。有很多婦女和我反映過這些問題。

北青報:這些婦女被家暴後她們一般會選擇什麼方式來保護自己?

陳坤:在農村,很多婦女的法律意識還不夠強。大概三四年前,我在我們村委婦女之家裏做過一次調查,當時參與調查的婦女有30多人,但是知道《婦女兒童保護法》的人寥寥無幾,甚至不少80後、90後也不知道。之後我就向我們當地法院和檢察院建議,讓他們來我們村裏做講座,向村民普及家暴的相關法律知識,也鼓勵村裏婦女們,遇到家暴時要及時主動和我們婦聯説,我們就會去調解。

北青報:婦聯和村委的調解效果如何?

陳坤:婦聯沒有執法權,調解的效果其實並不太好。很多家暴者當着我們的面會答應要改,但是我們一走,他可能會覺得沒面子而變本加厲。再加上一些婦女為了孩子不願意離婚,我們只能勸她外出打工,但這又會造成留守兒童的問題。

北青報:那您認為該如何幫助被家暴的婦女?

陳坤:我認為這就需要村委會、婦聯和公安、法院進行聯動,不然僅靠村委會或者婦聯很難解決。其次就是加強宣傳,向婦女宣傳《反家暴法》《婦女兒童保護法》,比如我們現在會和法院合作,通過一些羣眾喜聞樂見的小品等形式進行宣傳,讓婦女遇到家暴時能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對於家暴嚴重的,我會建議被家暴者向法院申請保護令。

文/本報記者 張月朦

本版統籌/徐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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